苍南县202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名单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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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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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苍政办[2008]215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评议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和公示、县卫生健康局复审,拟确认下列13名对象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扶助金。现将拟确认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时间10天。

举报电话:0577-59900948。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9日

 


特别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计划生育家苍南县户籍独生子女死亡、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或者本人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

1.女方年满49周岁,或者本人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的,每人每年给予9600元扶助;

2.年满60周岁且纳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的,每人每年给予9600元扶助;

3.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的,每人每年给予12000元扶助.

特别扶助金的发放方式:

奖励扶助金直接发放到扶助对象市民卡个人银行账户。

 

 

   2024年度全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拟确认人员名单



序号

户籍地

姓名

扶助金额

(元/年)

1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新洋村

杨美英

12000

2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双灵社区

沈葳

9600

3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沿浦镇云亭村

江绍认

9600

4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沿浦镇云亭村

郑凤玉

9600

5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沿浦镇龙澳村

温作宾

12000

6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沿浦镇龙澳村

洪翠仙

12000

7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莒溪镇莒溪村

周锋

9600

8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兴澳村

蔡开呈

9600

9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兴澳村

陈树芬

12000

10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龙泉村

薛盛林

9600

11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龙泉村

陈秋金

9600

12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和美村

方香芬

12000

13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和美村

郑元会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