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有关单位联合审核,王健等503户符合苍南县2023年度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18日至1月2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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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拟保障对象公示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