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1-12
  • 浏览次数:
  • 来源:市场经营部
  • 字体:[ ]

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座落地址

租赁面积(㎡)

年租金底价(元/年)

租期(年)

投标意向金

1

灵溪镇城中路205-211号店面

163.13

205000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3%

1-3

20500

2

灵溪镇河滨东路162-164号店面

43.24

63000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3%

1-3

6300

3

灵溪镇河滨东路10-16号店面

97.5

210000

第二年开始逐年递增3%

1-3

21000

4

灵溪镇埠头巷8号店面

21.05

6000

1

600

 

一、咨询、报名: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自2024年1月12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17时30分止,报名地点:灵溪镇玉苍路163-177号,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07室)市场经营部。咨询电话:0577-59871179,监督电话:0577-59917981。

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4、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5、不得转租;6、不得从事餐饮业;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租方式:采取企业自行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招租底价为成交价。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四、报名方式:有承租意向的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个人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不计息投标意向金,原承租户的履约保证金可转为投标意向金。如中标,投标意向金自动转为不计息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费及安全保证金;若未中标则待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退回。投标意向金交到公司财务管理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五、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六、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招租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计15个工作日,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苍南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