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直属各学校(单位),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苍南县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的通知》(苍教发〔2020〕37号) 、《关于做好2023年高级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苍教人函〔2023〕76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人事科组织专家终审,经过县教育局机关纪委政审后,将考核意见上报局党委审核,最终核定考核结果,其中优秀267人、良好337人、合格436人。现将考核结果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发现其中有违反师德或不符合《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对象,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机关纪委或人事科反映。
公示期: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
联系电话: 0577-64751553、0577-64762548
附件:苍南县2023年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对象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