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台商小镇47-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2月26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为满足苍南县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需求,完善苍南台商小镇的公共服务功能,依据《苍南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91号),特编制苍南台商小镇47-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用地面积为21.63公顷,为苍南台商小镇47-1、47-2、47-3、48-1、48-2、54-1、55-1地块及浙江苍南工业园区56-1地块。
(二)建设现状
47-1、47-2、47-3地块现状用地主要为水田,47-1地块北、西南部各含3幢、1幢民房。地块周边北侧道路——成功路已建设,东侧为河流,西、南侧道路未建设。48-1、48-2地块现状用地主要为水田,其中点缀着数栋民房,内部存在3处坑塘水面。地块周边北侧道路——成功路已建设,东、西、南侧道路未建设。54-1地块现状用地主要为水田,地块西北部含2幢民房,内部存在5处坑塘水面。地块周边道路均未建设。55-1地块现状用地主要为水田,地块内部存在3处坑塘水面。地块周边道路均未建设。56-1地块现状用地主要为水田,地块内部含2幢民房,存在3处坑塘水面及2处河流。地块周边道路均未建设。
三、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拟将47-1、55-1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二类住宅用地(070102,R2)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A32);将47-2地块用地性质由幼儿园用地(080404,A34)调整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A32);将48-1地块用地性质由教育用地(0804,A3)深化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80402,A32);合并47-1、47-2地块,重新命名为47-a地块;此外,与47-3与48-2地块间预留2座桥梁用地空间。
拟将54-1地块划分为54-1-1、54-1-2地块,54-1-1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B9)调整为中小学用地(080403,A33),54-1-2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B9)调整为幼儿园用地(080404,A34),办学规模为不小于12班。拟将56-1地块用地性质由城镇二类住宅用地(070102,R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080403,A33)。规划修改后,深化地块指标。
表1.修改前后47-1等地块指标比对表
注:1.54-1-1、56-1地块绿地率或可比绿地率不小于35%。
2.上述地块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执行
四、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现状影像图
4、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5、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