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设置围挡,做好安全措施,维持文明秩序,这是每个施工方必须遵守的“既定法条”。但是一些施工方却心存幸,图求方便,不按规定设置围挡。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日,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某施工单位在苍南县灵溪镇灵海村海峡大道旁的在建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出入工地的车辆未清洗或清洗不到位,造成海峡大道东西两侧道路泥土较多。该施工单位未设置硬质围挡及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经执法人员指正,该施工单位已按要求进行了改正,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清洗。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且已限期改正,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整改前
整改后
法律视角: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附件《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常见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市容环卫类第330217240001事项
温馨提示:
▲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必要性:
工地施工过程中必然会带来诸如有害气体、粉尘等环境问题,这些问题对周边居民的心理和生理都会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
▲工地如何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1.施工工地应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2.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或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3.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要进行覆盖,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通讯员:王晓云)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
为努力开创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南大门,我局大力开展机动车、非机动乱停乱放专项整治。为便利市民出行生活,我局现将“苍南县车辆人行道违停案件处理服务窗口”“灵溪镇人行道违法停车严管示范道路”“主要路段违停示意图”等相关图文附于文末。希望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的城区环境,为建设美丽城市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