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学区、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2号)与《温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的通知》(温教法〔2023〕123号)精神,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广泛培养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民法院、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苍南县公安局、苍南县司法局经协商同意,决定聘任高峰等106名同志为我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期2023年9月至2025年8月。
请各学区、各相关学校及时与所聘人员对接,颁发聘书,结合实际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在每个学年结束时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出评价。受聘任的法治副校长按《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履职,由县教育局汇总、初审各学区、各直属学校报送的各位法治副校长的考核登记表与有关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并将每位法治副校长考核结果通报给派出单位,县政法委、县教育局会同派出单位评选年度的县级优秀法治副校长,并推荐参加市级评优活动。
附件:1.苍南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名单
2.苍南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登记表
3.苍南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评价表
苍南县教育局 中共苍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