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财政机构内的管理体制,制定本级政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办法;组织拟定和执行本级政府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编制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向本级政府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
3.做好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打造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一条龙、一卡通”服务。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补助等财政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
4、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加强乡镇财源建设,做好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6.执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7.负责本级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负责乡镇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票据管理、会计事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8.负责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公益事业等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9、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赤溪镇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决算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财决01表 | ||||||||||||||
编制单位: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本级) | 2022年度 | 金额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 行次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决算数 |
栏次 | 1 | 2 | 3 | 栏次 | 4 | 5 | 6 | 栏次 | 7 | 8 | 9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10,958,078.00 | 86,106,163.30 | 86,106,163.3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15,633,900.00 | 12,440,011.12 | 12,440,011.12 | 一、基本支出 | 58 | 24,444,700.00 | 28,214,714.56 | 28,214,714.56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21,150,000.00 | 41,433,975.00 | 41,433,975.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人员经费 | 59 | 23,199,700.00 | 24,457,843.25 | 24,457,843.25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公用经费 | 60 | 1,245,000.00 | 3,756,871.31 | 3,756,871.31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48,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二、项目支出 | 61 | 107,663,378.00 | 99,325,423.74 | 99,325,423.74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1,067,000.00 | 481,500.00 | 481,500.00 | 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 | 62 | 58,713,000.80 | 58,713,000.80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三、上缴上级支出 | 63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1,899,900.00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四、经营支出 | 64 | ||||||
八、其他收入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2,503,100.00 | 2,471,958.00 | 2,471,958.00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65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2,108,900.00 | 1,853,953.80 | 1,853,953.80 | 66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722,000.00 | 250,000.00 | 250,000.00 | 67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23,356,578.00 | 8,748,461.00 | 8,748,461.00 | 经济分类支出合计 | 68 | — | — | 127,540,138.3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70,213,500.00 | 64,036,199.38 | 64,036,199.38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69 | — | — | 23,779,107.25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573,400.00 | 2,055,000.00 | 2,055,000.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70 | — | — | 19,668,536.73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1 | — | — | 25,287,679.52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72 | — | —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73 | — | —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六、资本性支出 | 74 | — | — | 58,804,814.8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660,900.00 | 512,741.00 | 512,741.00 | 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75 | — | —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170,900.00 | 115,277.00 | 115,277.00 | 八、对企业补助 | 76 | — | —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九、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77 | — | —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十、其他支出 | 78 | — | —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79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13,150,000.00 | 33,035,037.00 | 33,035,037.00 | 8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81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82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83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32,108,078.00 | 127,540,138.30 | 127,540,138.30 | 本年支出合计 | 84 | 132,108,078.00 | 127,540,138.30 | 127,540,138.30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85 | — |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86 | |||||||||||
30 | 87 | |||||||||||||
总计 | 31 | 132,108,078.00 | 127,540,138.30 | 127,540,138.30 | 总计 | 88 | 132,108,078.00 | 127,540,138.30 | 127,540,138.30 | |||||
备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注:本套决算报表中刷绿色单元格为自动取数生成,不需人工录入数据。 |
三、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2,754.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4%。2022年度支出总计12,754.0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54.0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75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1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43.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5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47万元,占22.12%;项目支出9,932.54万元,占77.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2,754.0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4%。2022年度支出总计392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51%。2021年度收入总计8512.4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8.16万元,上涨1.16%。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1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4.00万元,占14.45%;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4.00万元,占0.05%;教育(类)支出48.15万元,占0.5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0.00万元,占1.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20万元,占2.87%;卫生健康(类)支出185.40万元,占2.15%;节能环保(类)支出25.00万元,占0.29%;城乡社区(类)支出34.95万元,占0.41%;农林水(类)支出6,403.62万元,占74.37%;交通运输(类)支出205.50万元,占2.3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1.27万元,占0.60%;住房保障(类)支出11.53万元,占0.1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10.62万元,支出决算为8,61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4,143.40万元,因年初支出调整,上年度政府性基金无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43.40万元。
支出分项目情况是: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839.89万元,占20.27%;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3,303.50万元,占79.7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八)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69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1.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7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赤溪镇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