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3-8468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政办〔2023〕57号 |
苍政办〔2023〕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委办发〔2020〕27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3〕40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23〕4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强化乡镇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求,强化基层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乡镇“一委一站一队”(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创建,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乡镇消防组织架构
1.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组织架构:9月底前,各乡镇要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具体承担基层消防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考核等职责,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兼任。
工作职责:认真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定期分析、评估、通报消防安全形势,定期调度、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工作先进经验;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指导、督促各职能站所落实监管责任,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涉及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
组织架构:乡镇应急管理中心主任兼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站长,至少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消防工作。灵溪镇、钱库镇、金乡镇、宜山镇、望里镇、马站镇实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独立运行,专人专用,不得挪用,人员可参照“两类场所”每3000户不少于5名人员的标准予以编配;其余乡镇也要结合火灾防控工作需要,配备与之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可建立与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一体化的消防管理工作站,人员要相对固定。上述人员配置,由乡镇统筹安排调剂。县消安委办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业务指导,实行年度工作考核和月度工作考评,作为乡镇安排岗位、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工作职责:承担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管、督查、宣传、指导;指导督促各科所站队、村(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配合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做好消防领域委托执法工作,依法处理有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完成乡镇和上级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3.村(居)民委员会
组织架构: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名委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依托驻村(社区)干部、平安巡防员和网格员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工作职责: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日常管理;协助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协助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未来乡村、未来社区以及瓯江红“共享社•幸福里”建设等工作共同落实,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村(居)志愿消防队建设。
4.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组织架构: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灭火救援实际,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加强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工作的指导,将其纳入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推动规范“建、管、训、用、养”各项机制,强化联勤联训和督查考核。
工作职责:承担辖区火灾扑救工作,参加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拉动演练,确保发生火灾能快速高效处置,打造消防救援突击队、消防隐患排查队、消防巡防巡查队、消防知识宣讲队、消防服务志愿队“五队一体”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二)强化乡镇消防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建立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动态分析研判、隐患闭环排查整改、群防群治管控、督导检查预警督办、“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宣传教育培训六项工作机制。按照“条抓块统,强村优格”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专职网格员主要负责消防安全排查任务,真正发挥专职网格员“前哨”“探头”作用。严格落实专职网格员查改分离和专职专用制度,各乡镇、部门、村社不得将其他工作“转嫁”专职网格员。
1.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对辖区火灾形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工作要求,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2.隐患闭环排查整改机制。深入开展辖区内各单位(场所)日常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自建房、工业企业、高层建筑等火灾隐患高风险单位(场所),落实“3030”闭环机制。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以苍南数字网格平台为主干,全面推进多领域消防隐患治理管控,推动消防工作一贯到底,提升风险监测、智能研判、智慧监管能力。
3.群防群治管控机制。重点时段或特殊时期,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应组织开展乡镇、村(居)、企业三级巡防。乡镇应合理安排机关力量,对辖区开展面上巡防;村(居)应组建巡防队伍,对重点区域开展巡防;企业应按照“有基本力量、有基本设施、有基本制度、有基本培训”四个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巡防巡查。积极培育地方特色志愿者队伍,因地制宜进行推广,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消防巡防、打更、宣传等活动。
4.督导检查预警督办机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每日值班领导应带队开展夜查。在重要时段应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大检查频次,落实消防安全职责。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按照“每月预警提示、特殊时期每周预警提示、重要情况立即预警提示”的要求,对村(居)、职能站所进行预警提示。对消防工作推进不力或日常督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区域、单位予以挂牌督办。
5.“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两类场所”、消防通道等领域消防赋权执法;对涉及部门职责交叉或现有法律法规未明确主管职能部门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对辖区内消防安全情况复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利用信用惩戒、强制手段等整治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基层消防管理组织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应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6.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各级消防宣传教育场馆的作用,建立并落实定期开放、效果评价机制,便于群众就近参观学习培训。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基层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应急广播等平台作用,在组织各类文化活动、播出应急知识时,加大消防内容投放比例,拓展消防安全常识传播覆盖面。
(三)强化乡镇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机制。
1.加强乡镇消防组织建设保障。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组织和力量的保障措施,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相关运行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9月底前,各乡镇要建立夜查夜巡、消防整治、灭火救援等奖励或补助机制。提高基层消防工作人员政治待遇,对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晋升晋级。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表现优秀,综合评价高的编外人员,参照《关于印发苍南县“1+3+N”网格队伍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苍组〔2022〕66号)对专职社工、网格员的激励关爱政策,推选参加县属国企或事业编制人员的招聘考试。
2.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保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救援职业高负荷、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省合同制消防员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48号)的规定进行保障,并加强执勤补助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抓住当前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好机遇,深刻认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在强化火灾防控工作的长远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有效提升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同时以基层治理“一件事”为突破口,将基层消防力量纳入基层智治系统统筹建设,在未来乡村、未来社区等场景中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分类指导推进。县消安委办要研判辖区火灾风险特点,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发展水平等情形,分类型、分辖区、分步骤指导推动加强乡镇消防组织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在规定的节点时间内完成乡镇消防组织和力量建设工作。
(三)狠抓考核问效。此项工作推进实施成效纳入县对乡镇平安建设、政府年度消防工作、政府考绩等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组织不力、未按要求推进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消防领域考绩扣分。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