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出台的背景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事件发生,保障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发布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根据温州市民政局、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关于《温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温民福2017-70号)、《苍南县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苍民2017-158号)、及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92号)精神。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1、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2、继续强化教育培训,配足安全管理人员。3、继续强化检查管理,提高安全意识。4、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整治提升,年底前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设施弱、审批手续缺、安全意识差、火灾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全面实现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硬件符合技术要求。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陈安省
联系方式:0577-6887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