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政府于 2020年12月31日就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1a地块)的房屋征收作出了《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1a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并将有关内容进行了公告。在自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的10日内,仍未收到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定的书面意见,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决定对以下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详见附件)进行随机摇号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摇号时间:2023年8月28日上午9:00
2、摇号地点: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被征收人代表、房屋征收补偿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候选估价机构代表、公证机构工作人员。
4、公证机构:苍南县公证处
特此通告。
附件:房地产估价机构候选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6日
附件
序号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机构地址 | 资质等级 | 资质证号 | 备注 |
1 | 温州市大昌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游春龙 | 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罗滨小区B组8号楼17号店面 | 二级 | 浙建房估证字[2010]014号 | |
2 | 温州中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卢林勇 | 温州市黎明东路盛泰大厦1204室 | 三级 | 浙建房估证字【2006】015号 | |
3 | 温州中政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杨洪福 |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灵堡路201-211号三楼 | 二级 | 浙建房估证【2014】01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