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34/2023-82789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3-07-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各科室:
现将《开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贯彻。
苍南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8日
开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平安办《关于做好〈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促进《条例》各项制度规定有效落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平安苍南建设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充分发挥《条例》对平安建设工作的规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健全落实大平安责任体系,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金融建设。
二、学习宣贯时间
2023年6月——2023年12月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学习
将《条例》学习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作为专题学习内容,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学习,并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结合《条例》确定的十大主要任务,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和形式多样的自学活动,精读《条例》原文,熟悉《条例》的主要内容,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把握职责任务。
(二)组织宣传
1、短信宣传。摘选《条例》相关内容和选取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宣传标语,以短信的方式发送给县、乡镇各级领导、主要监管对象和社会群众等。(综合科、地金科)
2、报刊导读。对接苍南本地报刊媒体,在《今日苍南》等主要媒体上刊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宣传标语1期。(地金科、综合科)
3、新闻客户端宣传。运用本地新闻客户端“看苍南”,及时推送《条例》政策解读,并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宣传信息。(地金科)
4、金融系统自宣传。发挥全县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好《条例》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海报、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材料、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相关内容等形式,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地金科、发展科、综合科)
5、现场宣传。依托文化礼堂,组织开展《条例》现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册、赠送宣传品、提供政策解读等方式紧抓群众需求。全力营造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地金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作为抓好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门研究,做好具体工作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及时对接,有效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协同开展各项宣传工作,提升宣教工作质效。
(三)注重学贯实效。各科室要以贯彻《条例》为总抓手,确保学习宣贯《条例》与整体平安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一并推进,切实将刚性的法律法规转化为真切的具体行动,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