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期)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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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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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了加强我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20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苍南县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县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和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且有意愿申请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原则上在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公信力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在本企业从业人员较多,且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二)能够按规定足额提取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认定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建立职业技能等级津贴制度,对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一定的技能津贴;

(四)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相关管理制度,有专门负责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机构,有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家、考评人员和督导人员等;

(五)具备与评价职业相匹配且符合评价标准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工(量)具等硬件设施和视频监控设备;

(六)自愿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申报遴选流程

人力社保部门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合理布局”的原则开展遴选,流程如下:

(一)提出申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于2023年8月31日前,填报《2023年度申报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意向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初步筛选。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人员对意向申报的企业开展筛选,确定本年度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拟备案名单。

(三)提交材料。纳入本年度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拟备案名单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zynl.rlsbt.zj.gov.cn,完成网上备案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一份至人力社保部门。材料如下:

1.《浙江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管理制度;

4.职业(工种)申报条件;

5.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

6.申报职业(工种)分等级理论、实操题库(卷);

7.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名录、章程、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四)专家评审。根据实际情况,人力社保部门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核、访谈咨询、现场察看等多种方式,择优确定入选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名单。

四、公布目录

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布评价机构信息。

五、联系方式

地址:苍南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灵溪镇江湾路408号社保大楼212)

联系人:李求旭    联系电话:0577-64773259

电子邮箱:cnzyjn@163.com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2023年度申报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意向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