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宜山镇新洋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宜山镇新洋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9月4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2年9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和批复并正式启用,标志着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已完成最核心的工作。衔接宜山镇城镇开发边界线,新洋B地块位于城镇边界线内,目前未被控规覆盖,为了夯实宜山镇工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落实项目推进计划,特编制《苍南县宜山镇新洋B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区位分析
宜山镇新洋B地块,位于宜山镇区西北部,灵龙大道以北、龙金大道以西,总用地面积为6.96公顷。
(二)现状用地及周边建设现状分析
项目北部现状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南部现状用地大部分为水田,其间点缀着几栋住宅建筑。规划范围内含两处坑塘水面。新洋B地块建设占用的3020平方米水域,已于宜山镇区A-05、A-06、A-07地块进行增补,增补面积为3857平方米。项目东侧为龙金大道,南侧为灵龙大道,中部园区道路未完成建设。项目周边为水田、农村宅基地。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控规规划用地类别主要包含二类工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及防护绿地三大类。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编码M2,代码100102)共5.8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83.62%。
规划城镇道路用地(编码S2,代码1207)共0.3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60%。
规划防护绿地(编码G2,代码1402)共0.8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78%。于龙金大道两侧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地、于灵龙大道两侧设置不小于15米的防护绿地。
四、道路交通规划
本规划道路系统由对外交通道路、支路二级组成。
对外交通道路:瓯越大道快速路南延线、龙金大道、灵龙大道。
支路:园区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
五、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由宜山水厂供水,周边道路龙金大道规划给水管径为DN300。
排水工程规划:新洋B地块周边道路龙金大道规划污水管径为d400,统一收集后,排至江南再生水厂进行处理。
雨水经管道收集后根据地势分散就近排入水体。
电力工程规划:电源由现状110kv变电站宜山变提供,变电容量均为100(MVA)。新洋B地块供电由龙金大道10KV电力线接入。
通信工程规划:规划区内通信信号由宜山镇电信模块接入。
燃气规划:由龙金大道DN200燃气主干管接入。总规中配建的高中压调压计量站调整至对面地块北部建设。
环卫设施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垃圾转运至宜山大道南侧垃圾转运站,建筑、工业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最后运送至龙港云岩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规划范围内不设置独立公厕。
六、专项工程规划
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区内大气质量应达到国家二级质量标准(国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达到国家Ⅳ类——“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规划按照该标准进行整治;工业区适当放宽标准按照3类噪声标准控制,主要对外交通道路沿线按照4类噪声标准控制;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应全部处理,达到无害化程度。
人防工程规划: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应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配置标准》(DB33/T1079-2018)配建人民防空设施。
消防规划:本规划范围区不设消防站,消防规划由宜山镇区消防站统筹。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尽量靠近十字路口,新建道路上消火栓应跟给水管道同步实施,原道路上不足部分近期补齐;消火栓规格统一。工厂﹑仓储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或供消防车通行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车道。大型建筑物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要求:新建筑耐火等级应以一级、二级为主,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四级。
防洪排涝规划:宜山镇的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抗震规划: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GB18306-2001),宜山镇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ec,为6度设防区,重点工程和城市生命线工程提高一个等级设防。
七、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规划衔接图
4、用地规划图
5、给排水工程规划图
6、电力电讯工程规划图
7、燃气工程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附表
表1.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 编号 | 规定性指标 | 指导性指标 | |||||||||||
级别代码 | 编码 | 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米) | 机动车位 (个) | 非机动车位 (个) | 配套设施 | (主)出入口方向 | 居住户数 | 居住人数 | |
户 | 人 | ||||||||||||
B-1-1 | 100102 | M2 | 16319 | ≥1.5 | ≤55 | ≥5 | ≤60 | - | S | - | - | ||
B-1-2 | 100102 | M2 | 7543 | ≥1.5 | ≤55 | ≥5 | ≤60 | - | S | - | - | ||
B-1-3 | 100102 | M2 | 6487 | ≥1.5 | ≤55 | ≥5 | ≤60 | - | S | - | - | ||
B-2-1 | 100102 | M2 | 13186 | ≥1.5 | ≤55 | ≥5 | ≤50 | - | N | - | - | ||
B-2-2 | 100102 | M2 | 14666 | ≥1.5 | ≤55 | ≥5 | ≤50 | - | N | - | - | ||
B-3 | 1402 | G2 | 1589 | - | - | ≥80 | - | - | - | - | - | - | - |
B-4 | 1402 | G2 | 6593 | - | - | ≥80 | - | - | - | - | - | - | - |
注:地块停车泊位宜按《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