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拟向我局申请办理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苍南灵溪至龙港新城段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本项目起点位于灵溪镇灵海村附近苍南、平阳两县交界处,与安吉至龙港公路平阳段相接;终点位于苍南县灵龙村与龙港市交界处,项目苍南段长2.171公里;同步建设灵海公路连接线3.123公里(具体用地界线见附图)。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7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64787272 68885676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