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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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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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

为推进县域教师合理均衡配置,不断优化师资结构,进一步规范教师交流行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岗位

拟推出交流岗位23个,按部分学校不同学科分别设置岗位类别,具体岗位类别交流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2018年9月30日前被正式录用的我县公办教师,在我县中小学任教满五年(其中现任教学校工作时间满三年<近三年撤并学校分流教师除外>)的在职在编教师。若属于农村(指灵溪城区以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向培养的骨干教师(指县学科骨干教师及以上优秀人才),还需在评上该荣誉的学校服务期满三年。年限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

(二)报名对象所报考学科岗位必须与自己的现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对应。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同学段或低学段学校相应学科岗位。现任高中教师不可报小学学科岗位(富余学科教师除外)。每位报名对象只能报一个岗位类别。

(三)报名对象所在学校教师数(以7月份工资册人数为准,下同)在50人以下的,每一个学段(分高中、初中、小学)每个学科(目前实际任教学科)原则上本次申请交流人数最多为1人,报名总人数不超过本校教师数的8%;报名对象所在学校教师数在50人及以上的,每一个学段(分高中、初中、小学)每个学科(目前实际任教学科)原则上本次申请交流人数最多为2人,报名总人数不超过本校教师数的8%。符合交流条件申请人数未超过本校控制比例的,学校应严格落实县教育局交流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同意教师交流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字;符合交流条件申请人数超过本校控制比例的,学校应同意控制比例内的交流申请。有学科教师富余的学校相关学科的申请人数可适当放宽,申请人数未超过富余人数的,学校应无条件同意。近三年撤并(含本年度计划撤并)学校分流人员不受本条件限制,名额单列不占学校交流人数比例。已参加跨学区交流的人员报名不占此次教师交流控制比例。

(四)报名对象在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下同)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三、考核方式

本次交流采用综合素质考核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的办法,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30分、模拟课堂教学考核70分(模拟课堂教学考核采用试课形式,满分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分)。按照综合素质考核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合计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考核项目量化评价标准(见附件3)。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每位报名对象按规定填写《2023年教师考试交流登记表》(见附件2)和《2023年教师考试交流综合素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4)各一份,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到本人任教学校报名。报名材料与佐证材料参照附件5整理成册,佐证材料未提供的不计得分。

(二)报名对象所在学校根据上述计分办法,核对报名对象有关材料,对其资历、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严格计分,确定本校每个学科正式报名对象并进行公示,同时将报名对象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上报所属学区(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408办公室)审核。

(三)县教育局对上报的名单及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后,将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名单及考核分在苍南教育网上公示3天。原则上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交流名额要达到2:1,若达不到2:1的,则适当减少或取消拟交流岗位名额;已报名取消岗位的人员可转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

(四)县教育局适时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下午5:00;报名地点设各报名对象所在学校校长室(或由学校另行指定地点)。

(二)材料报送时间:乡镇中小学须将《登记表》和《评分表》及相关材料报所辖学区,经学区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学区汇总于7月21日上午11:00前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408办公室,同时将《审核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发送至214233460@qq.com。县直属学校在7月21日上午11:00前将以上相关材料直接报县教育局人事科408办公室。

(三)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一)根据报名对象的资历分、工作表现分、年度考核分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分等四项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所报考具体岗位交流名额1:1确定拟入围对象。模拟课堂教学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教学考核低于49分的(即试课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不列为入围对象。拟入围对象中遇到总分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分、工作表现分、资历分、年度考核分为序,分数高者优先;若分数还是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二)拟入围对象名单在苍南教育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适时组织入围对象按具体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择岗。遇到总分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分、工作表现分、资历分、年度考核分为序,分数高者优先;若分数还是相同,则年龄大者优先。

(三)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组织集中择岗。择岗前,若入围对象主动申请放弃择岗的,空缺岗位和名额由未入围对象中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另行公示。择岗环节结束后,已择岗对象不得放弃,否则,取消五年内交流资格,其他人员择岗结果不再更改。

(四)县教育局将及时为择岗交流人员办理调动手续。本次交流人员将根据流入学校可以聘任的岗位重新进行职称岗位聘用,可能会出现高职低聘现象,报名对象在报名时要慎重考虑,并提前做出愿意高职低聘的承诺。个别满编学校无法为交流人员调整工资人事关系的,则交流人员工资编制关系仍需挂在原学校,待编制允许时,再正式办理工资编制调整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中小学校教师交流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希各学区和相关学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文件规定做好政策宣传、组织报名、材料审核、考核计分、按时报送等工作,做到程序规范、统筹兼顾、适度交流,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积极性。

(二)进一步严肃教师交流工作纪律,各学区、学校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具体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责任要落实到位,严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参加报名对象要实事求是,保证材料真实性,严格遵守交流纪律。县教育局将及时对不负责任和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三)本通知相关规定由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人:许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64758278。

附件: 1.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学科岗位计划

2.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登记表

3.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考核项目量化评价标准

4.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综合素质考核评分表

5.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材料清单

6.2023年第二批次部分学校教师交流审核汇总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