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苍南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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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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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有关规定,决定对申请苍南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安排,分批次集中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通过网报系统审核通过的认定对象。

二、体检时间安排(个人参检时间具体请查看受理单)

7月5日(周)下午:

第一批1:50   幼儿园

第二批2:30  小学语文 (部分)

7月6日(周)下午:

第一批1:50    小学语文(部分) 小学数学

第二批2:30    小学英语 小学科学

7月7日(周)下午

第一批1:50   小学其他所有科目(包括小学全科)

第二批2:30   初中所有科目

未按期参加体检,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体检地点

苍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二楼体检中心(灵溪镇玉苍路2288号)。

四、体检费用

参加体检时现场交费(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不支持现金支付):幼儿园已婚209元;幼儿园未婚153元;中小学121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凭身份证到体检中心前台教育局工作人员签到,领取本人体检表,再至体检中心前台交费。

2.怀孕的体检人员,请带上近期B超单复印件,暂不拍胸片;胸片有辐射,因身体原因(如备孕)不能参加的,建议参加下一次认定,但需确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3.五官科视力检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必须要达到4.8以上,请根据自己的情况佩戴好眼镜。

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统一交给体检中心前台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苍南县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体检名单 .xls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23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