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1/2023-80906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为全面加强我县在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合同造价管理、检测及监理行业管理,根据年度检查计划安排,结合省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等相关部署,决定开展2023年度全县在建交通工程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造价、试验检测、监理管理、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管理等方面情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信用评价管理、扬尘污染防治、“利剑”行动、试验检测行为打假、质量提升、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消防等有关专项整治活动一并开展。
二、检查时间安排
6月上旬至7月下旬,具体检查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交通工程、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1、2号机组(华龙一号)海工工程大件码头工程、苍南县南关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等。
四、检查人员
由县交通运输局建设科、安全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中心等组成。
五、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听取各建设单位、监理办、项目部的自查情况汇报,抽查工程现场,检查内业资料,并现场进行反馈与交流。
六、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综合大检查,抓紧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按照附件2、3的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试验检测管理、监理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生态环保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形成建设、施工、监理自查报告,于反馈会上汇报。
(二)各建设单位要对全线单位工程自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对桥梁预应力、隧道锚杆、结构物钢筋保护层厚度、中间交工检测、隐蔽工程验收等进行汇总形成台账。
(三)各建设单位和各监理办要将市交管中心信用评价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梳理,在大检查开始时向检查组作情况汇报。
七、注意事项
本次综合大检查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会务安排应厉行节约,参检人员要严格自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