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5/2022-80113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灵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2-08-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灵镇委〔2022〕20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CND99A-2022-00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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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政〔2022〕200号
余桥共富委,余桥村两委,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灵溪镇余桥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8月30日
灵溪镇余桥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县关于消防安全的部署要求,系统提升我镇城中村火灾防控水平,减少和遏制城中村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根据《苍南县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苍南县未来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苍委办〔2021〕35 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市、县两级部署要求,重拳整治城中村消防安全失序乱象,有效强化城中村公共消防基础保障,健全完善村居(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力实现“防亡人、压总量、提本质、促长效”总目标,力争我镇民房类火灾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为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铸魂塑形赋能。
二、行动重点
本次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重点针对余桥村,结合未来乡村打造,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消防安全整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三场所一群体”隐患整治。
1.做好“两类场所”整治销号。严格落实余桥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两类场所)整治标准,重点推进居住出租房钢制防火门(防盗门)、智能烟感、第二逃生通道以及合用场所物理分隔、独立疏散等提升整治。2022年8月底前,余桥共富委要将余桥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排查清单上报镇消安委办备案(附件4)。2022年底前,余桥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2023年底前,余桥村“两类场所”基本杜绝“一票否决”项火灾隐患;2024年底前,余桥村“两类场所”随机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
2.开展人员密集经营场所集中治理。重点针对余桥村中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提升余桥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2022年8月底前,余桥共富委要将余桥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清单上报镇消安委办备案(附件5)。2022年底前,针对城中村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落实常态严管措施,严禁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用于经营活动;2023年底前,余桥村人员密集场所均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经营认可,并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常态监管机制;2024年底前,余桥村人员密集场所均按照“四个能力”(查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引导人员疏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求完成改造提升。
3.加快村(居)民居住场所改造。持续狠抓院落、走道等公共区域以及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等行为的整治,推进村(居)民居住场所改造升级。2022年底前,村内租住、生产、经营等场所的电气线路基本完成套管改造,二层以上防盗窗要基本实现开窗设口;2023年底前,三木、砖木结构民房要完成消防安全技术改造升级;2024年底前,向所有村(居)民住宅推广安装漏电保护、智能感烟等保护装置,并接入市级消防安全管控平台,力争实现城中村消防数字管控有效覆盖。
4.提升弱势群体居所火灾防控能力。深入落实电气线路套管、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涉及使用液化气钢瓶的居所)、配置灭火器和逃生面罩等弱势群体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措施。余桥共富委要做好入户宣传、动态巡查、定点帮扶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守牢特殊群体火灾防控底线。2022年8月底前,余桥村弱势群体居所改造任务清单上报镇消安委办备案(附件6)。2022年至2024年,余桥村分别按照30%、70%、100%的比例完成弱势群体居所消防安全整治改造。
(二)推进“三设施一力量”基础巩固。
1.强化公共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做好余桥村消防水源排摸评估,掌握消防水源类型分布,有序推进既有市政消火栓常态维护保养,并按照《村居(社区)消防应急取水点建设标准》(附件7)有关要求,通过新建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方式做好水源盲区的建点补面,全力保障城中村消防水源供应。2022年11月底前,余桥共富委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余桥村消防水源建设改造方案报镇消安委办备案;2023年至2024年,分别按照50%、100%的比例完成新增消防水源设施的建设任务。
2.加大物防设施保障力度。围绕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短缺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治和改造。2022年底前,在三木结构集聚区等区域增配消防器材箱,配置水带、水枪、灭火器、消防斧、逃生拉梯等必要消防器材;2023年底前,结合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试点,按照每平方公里不少于5处的标准,布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2024年底前,打通余桥村交通微循环,划设消防车道明显标识,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3.提高数字化管控水平。依托省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指挥应用、消防管控“秒响应”应用,实现重点场所全量智能管控,落实部门“互联网+监管”,基层精准化、差异化监管,单位自主管理。2022年7月底前,实现全域“两类场所”线上管理,在“两类场所”、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推广智能烟感、燃气报警等设备全覆盖安装。2022年至2024年,设备安装率和“秒响应”联网率分别达到的40%、70%、100%。
4.建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在余桥村延伸消防救援触角,普及专人执勤的志愿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实现“救初期”的目标。2022年底前,按照《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附件8)建成结合当地实际、符合要求的消防队站,配置小型消防车或者摩托消防车;2023年底前,按照“一站多点”“多站多点”等建设模式,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集聚区、弱势群体居所等薄弱位置建设值守备勤点,实行常态备勤;2024年底前,按照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要求,建成“有队址、有人员、有设施、有管理、有战力”复合型微型消防站。
(三)抓好“三阵地一队伍”宣传氛围提升。
1.发挥村居基层阵地消防宣传效能。按照“基层阵地建到哪里,群众聚集到哪里,消防宣传就覆盖到哪里”的要求,将消防安全教育充分融入余桥村文化礼堂、“共享社·幸福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城市书房、百姓舞台、环卫驿站等群众文体活动中心,定期普及消防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确保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知晓率领跑全省,并逐年递升。2022年底前,至少在一处群众文体活动中心设置消防“宣传角”;2023年底前,消防宣传工作和基层党建、文化建设、百姓活动深度融合,形成宣传合力;2024年底前,城中村消防氛围浓厚、消防活动丰富,群众消防意识显著提升。
2.推进前沿宣传阵地消防赋能。2022年底前,每个城中村要制定并公布防火公约,凝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意识;2023年底前,每个城中村要利用城中村橱窗、文化长廊、消防器材设置点等载体,开辟至少一处固定式消防宣传阵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宣传和火灾警示教育;2024年底前,开展城中村末端消防宣传阵地评比,评选一批“星级消防宣传阵地”,打造消防宣传精品阵地。
3.拓展影音宣传阵地消防内容。录制方言版消防宣传提示,通过社区广播、农村应急广播体系以及利用环卫车搭载广播等形式,多时段、常态化提醒消防安全。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城中村消防广播接入;2023年底前,城中村内户外LED大屏、广告牌等载体常态播放消防安全宣传内容;2024年底前,“消防安全进环卫驿站”取得明显成效,环卫车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播。
4.建强消防宣传志愿队伍。团结“党群连心·分组包户”、村委会、农村治安联防组织等力量,坚持党员示范、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建立消防宣传志愿队伍,结合“防疫扫街”“文明创建”等活动,定期进门入户开展安全检查和知识宣讲,积极培训城中村消防安全明白人。2022年底前,要建成一支消防宣传志愿队伍,确保“有队名、有队员、有组织”;2023年底前,消防宣传志愿队伍健全常态宣传机制,经常性利用重要节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消安委牵头组织余桥共富委联合余桥村开展消防安全治理三年行动,做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参照“问题村居”整治模式,由镇联系片领导牵头,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难以解决难点问题,抓好落实情况跟踪督促。
(二)加强部门合力。村建、资规、住建、综合执法、公安、电力、水务等部门单位要按各自职责抓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执法震慑;民政、教育、文化、卫健、民宗等部门单位要做好城中村内各自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加强巡防发动。余桥村共富委要依托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1支巡查巡防队伍,健全消防安全巡查巡防工作机制;发动环卫工人、打烊较晚的单位场所职工等力量,开展防火安全巡逻,营造全民来当消防安全“吹哨人”浓厚氛围。
(四)加强工作保障。镇财政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保障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相关经费。村建、住建、市监、综合执法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在自建房整治、电动自行车集成改革等工作,将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五)加强督导落实。镇消安委办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曝光;对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1.灵溪镇余桥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
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2.余桥村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
3.余桥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排查清单
4.余桥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清单
5.城中村三年行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改造提升花名册
6.村居(社区)消防应急取水点建设标准
7.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附件1
灵溪镇余桥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
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题 | 内容 | 工作目标 | 节点任务 | 完成 时限 |
1 | 开展“三场所一群体”隐患整治 | 做好两类场所逐户销号 | 严格落实城中村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标准,重点推进居住出租房钢制防火门(防盗门)、智能烟感、第二逃生通道,合用场所物理分隔、独立疏散等标准整治。 | 各共富委要将城中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排查清单上报镇消安委办备案 | 2022年 8月底 |
2 | 城中村两类场所基本消除“一票否决”性质的火灾隐患 | 2022年 | |||
3 | 城中村两类场所完成火灾隐患逐户销号 | 2023年 | |||
4 | 城中村两类场所随机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5% | 2024年 | |||
5 |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治理 | 结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城中村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依法依规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提升城中村人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 各共富委要将城中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清单上报镇消安委办备案。 | 2022年 8月底 | |
6 | 城中村3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人密场所一律落实常态严管措。 | 2022年 | |||
7 | 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的自建房一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 2022年 | |||
8 | 城中村人密场所获得行业主管部门经营认可,并建立健全部门常态监管机。 | 2023年 | |||
9 | 城中村人密场所按照“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完成改造提。 | 2024年 | |||
10 | 开展“三场所一群体”隐患整治 | 加快村(居)民居住场所改造 | 持续狠抓院落、走道等公共区域疏散通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整治,并结合民生实事、老旧小区改造等工程,压茬推进村(居)民居住场所改造升级 | 全力推进户内电气线路改造、二层以上防盗窗开窗设口等工作 | 2022年 |
11 | 着眼三木、砖木结构民房完成消防安全技术升级改造 | 2023年 | |||
12 | 鼓励推动村(居)民住宅安装漏电保护、智能感烟等提升措施 | 2024年 | |||
13 | 守牢老弱病残群体火灾防控底线 | 依托市县两级民生实事工程落实居所消防安全改造,建立入户宣传、动态巡查、定点帮扶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守牢防控底线 | 各共富委城中村弱势群体居所改造任务清单上报镇消安委办备案 | 2022年 8月底 | |
14 | 完成城中村30%老弱病残群体居所整治改造 | 2022年 | |||
15 | 完成城中村70%老弱病残群体居所整治改造 | 2023年 | |||
16 | 完成城中村100%老弱病残群体居所整治改造 | 2024年 | |||
17 | 推进“三设施一力量”基础巩固 | 强化公共消防水源设施建设 | 做好城中村消防水源排摸评估,掌握消防水源类型分布,按照“巩固基本盘、补足薄弱点”要求,有序推进既有市政消火栓常态维护保养,并通过新建取水码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方式做好水源盲区的建点补面,全力保障城中村消防水源供应 | 各共富委结合实际情况要制定具体的城中村消防水源建设改造方案报镇消安委办备案 | 2022年 11月底 |
18 | 各共富委要制定发布详细的城中村消防水源建设改造方案 | 2022年 | |||
19 | 完成50%新增消防水源设施的建设任务 | 2023年 | |||
20 | 完成100%新增消防水源设施的建设任务 | 2024年 | |||
21 | 推进“三设施一力量”基础巩固 | 加大物防设施保障力度 | 按照“攻克难点、打通堵点、建密器材点”的要求,围绕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消防车道堵塞、消防设施短缺等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治和改造。 | 在三木结构集聚区等多点增配消防器材箱,配置水带、水枪、灭火器、消防斧、逃生拉梯等必要消防器材 | 2022年 |
22 | 结合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试点,按照每平方公里不少于5处的要求,每村布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 | 2023年 | |||
23 | 打通城中村交通微循环,划设消防车道明显标识,实现远程执法、一键拖离等功能畅通生命通道 | 2024年 | |||
24 | 提高数字化管控水平 | 依托省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指挥应用、消防管控“秒响应”应用,实现重点场所全量智能管控,落实部门“互联网+监管”,基层精准化、差异化监管,单位自主管理 | 实现全市两类场所线上管理 | 2022年 7月底 | |
25 | 实现10人以上村民自建房线上管理 | 2023年 | |||
26 | 完成人员密集场所智能管理 | 2024年 | |||
27 | 推进两类场所、弱势群体居住场所智能烟感、燃气报警等设备全覆盖式安装 | 设备安装率和“秒响应”联网率均达到40% | 2022年 | ||
28 | 设备安装率和“秒响应”联网率均达到70% | 2023年 | |||
29 | 设备安装率和“秒响应”联网率均达到100% | 2024年 | |||
30 | 推进“三设施一力量”基础巩固 | 建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 | 按照“快速响应、救早救小”的要求,在城中村延伸消防救援触角,建密消防器材箱,普及专人执勤的志愿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实现救初期的目标 | 每村建成符合当地特点的消防队站,因地制宜配置小型消防车或者摩托消防车 | 2022年 |
31 | 按照“一站多点”“多站多点”等建设模式,在“三场所一群体”集聚区、散木结构密集区等薄弱位置建设值守备勤点,实行常态备勤 | 2023年 | |||
32 | 按照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要求,建成有队址、有人员、有设施、有管理、有战力的复合型微型消防站 | 2024年 | |||
33 | 抓好“三阵地一队伍”宣传氛围提升 | 发挥村居基层阵地消防宣传效能 | 按照“基层阵地建到哪里,群众聚集到哪里,消防宣传就覆盖到哪里”的要求,将消防安全教育充分融入城中村文化礼堂、瓯江红“共享社·幸福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城市书房、百姓舞台、环卫驿站等群众文体活动中心,定期普及消防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确保群众知晓率领跑全省,并逐年递升。 | 城中村至少在一处群众文体活动中心设置消防“宣传角” | 2022年 |
34 | 消防宣传工作和基层党建、文化建设、百姓活动深度融合,形成宣传合力 | 2023年 | |||
35 | 城中村消防氛围浓厚、消防活动丰富,群众消防意识显著提升 | 2024年 | |||
36 | 推进前沿宣传阵地消防赋能 | 利用城中村橱窗、文化长廊等末端固定式宣传阵地,张贴消防宣传海报、防火公约、消防红黑榜等内容,浓厚消防宣传氛围 | 每村制定防火公约,凝聚消防安全自觉 | 2022年 | |
37 | 每村开辟至少一处固定式宣传阵地,开展富有特色的消防宣传和火灾警示教育 | 2023年 | |||
38 | 开展城中村末端消防宣传阵地评比,评选一批“星级消防宣传阵地”,打造消防宣传精品阵地 | 2024年 | |||
39 | 抓好“三阵地一队伍”宣传氛围提升 | 拓展广播宣传阵地消防内容 | 录制方言版消防宣传提示,通过社区广播、应急广播体系以及利用环卫车搭载广播等形式,多时段、常态化提醒消防安全 | 城中村主要街道要实现消防广播无死角覆盖 | 2022年 |
40 | 利用环卫车等移动载体实现常态化移动广播 | 2023年 | |||
41 | 所有巷弄100%覆盖消防广播 | 2024年 | |||
42 | 建强消防宣传志愿队伍 | 团结“党群连心·分组包户”“村委会”“农村治安联防组织”等力量,坚持党员示范、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建立消防宣传志愿队伍,结合“防疫扫街”“文明创建”等活动,定期进门入户开展宣传检查和知识宣讲,积极培训城中村消防安全明白人 | 每村至少建成一支消防宣传志愿队伍,确保有队名、有队员、有组织 | 2022年 | |
43 | 消防宣传志愿队伍健全常态宣传机制,经常性利用重要节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2023年 |
附件2
灵溪镇余桥村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共富委 | 城中村 | 工作推进情况 | |||||||
重点隐患“三场所一群体”整治情况 | ||||||||||
居住出租房 | 合用场所 | 人员密集场所 | 弱势群体居所 | |||||||
底数 | 整治率 | 底数 | 整治率 | 底数 | 整治率 | 底数 | 整治率 | |||
灭火救援“三设施一力量”建设情况 | 宣传教育“三阵地一队伍建设”情况 | |||||||||
水源设施建设情况 | 物防设施建设情况 | 数字化应用情况 | 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 固定宣传阵地建设情况 | 前沿宣传阵地建设情况 | 广播宣传阵地建设情况 | 宣传队伍建设情况 | |||
附件3 | ||||||||||||||
余桥村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排查清单 (居住出租房共计 家,合格 家;合用场所共计 家,合格 家) | ||||||||||||||
填报日期: 填报人: 审核人: 分管领导: | ||||||||||||||
序号 | 乡镇 | 共富委 | 地址 | 类型 | 承租人数 | 房东 | 联系电话 | 是否为通天房 | 是否合格 | 存在隐患 | 检查人员 | 整改时限 | 四色标牌 | 备注(木质结构无分隔条件) |
1 | **路***号 | 出租房 | ||||||||||||
2 | **路***号 | 合用 场所 | / | |||||||||||
3 |
附件4
余桥村自建房隐患排查清单
最多插入100行数据,鼠标点击如果出现提示,请按照提示内容填写,否则无法填写数据或无法通过平台数据校验,如需删除内容,请右键选择删除,不要选择清除内容,否则无法真正删除数据填写数字,如果有多种请使用/分割,例如1/2/3,1-独立式可燃气体报警器(联网型) 2-独立式感烟报警器3-独立式感烟报警器(联网型)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 自建房地址 | 所有人姓名 | 所有人联系电话 | 所有人身份证号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层数(层) | 建筑高度(米) | 房屋间数 | 使用性质 | 使用性质为生产经营 | 使用性质为居住出租 | 1.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砖木结构或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自建房(治理对策: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或租住) | 2.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治理对策:拆除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 | 3.自建房场院、内院、天井设置顶棚、雨棚等形成封闭空间(治理对策:拆除全部或部分顶棚、雨棚,避免形成封闭空间) | 4.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治理对策:安全敷设放置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电气线路穿管保护) | 5.自建房居住房间、地下室、半地下室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治理对策:瓶装液化石油气只能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厨房使用且储存量不得超过50kg) | |||||||||||||
具体用途 | 员工人员数量 | 住宿人员数量 | 出租房间数 | 租住人员数量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
X X X | 2022-1-1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XX路XX号 | X X X | 137XXXXXXXX | 33032XXXXXXXXXXXXX | 30 | 3 | 9 | 6 | 居住出租 | 6 | 10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X X X | 2022-1-1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XX路XX号 | X X X | 137XXXXXXXX | 33032XXXXXXXXXXXXX | 30 | 4 | 12 | 8 | 生产经营 | 餐饮 | 5 | 5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是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否 |
6.①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治理对策:将楼内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全部移至室外) | 6.②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与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室内房间未设置有效防火分隔或者与建筑外墙、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治理对策:安全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并按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 7.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治理对策:按要求设置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 8.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治理对策:拆除防盗网或开设易于开启的逃生窗口,拆除疏散走道铁栅栏,广告牌设置不应遮挡外窗开启部分) | 9.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大量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治理对策:清理违规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 | 10.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治理对策: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器材) | 11.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分隔(治理对策:将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使用实体墙、防火门等进行完全分隔,居住区域至少设置1部独立的疏散楼梯) | 1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立即搬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中设置的居住场所) | 13.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治理对策(立即搬离设置在租住自建房中不符合要求的冷库) | 是否配备智慧消防设施 | 智慧消防设施类型 | 远程运营情况 | 远程运营机构统一信用代码 |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是否存在此项问题 | 整改时限 | 是否整改完毕 |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是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22-12-22 | 否 | 是 | 2001-2-3 |
附件5 | |||||||
城中村三年行动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改造提升花名册 | |||||||
序号 | 共富委 | 类别 | 地址 | 居住人员姓名 | 联系号码 | 责任人 | 计划改造时间 |
附件6
村居(社区)消防应急取水点建设标准
一、取水点建设方式
(1)依托天然水源。设置拦水坝,安装沉浸式抽水泵,距离岸边常年水深1.5米以下的,应增设消防水池,铺设供水管道在适当位置安装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柜,就近选择三厢电源连接电源控制箱,电源控制箱安装在消防器材柜内。取水点建设必须严格做好固定、过滤、防坠、防触电等安全防护措施。
(2)依托生活用水。生活用水管网口径大于63mm的安装增压泵铺设供水管网在适当位置安装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柜,就近选择三厢电源连接电源控制箱,电源控制箱安装在消防器材柜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图1);生活管网口径小于63mm的,在增压泵前增设消防水箱(容量不小于5m³)
二、安装智能水位监测器
应急取水点依托生活用水管网建设的行政村应在蓄水箱内安装水位监测器,可通过手机APP和后台实时监测,并同步纳入温州“秒响应”平台,实现水位过低自动预警功能。
三、配套硬件要求
(1)沉浸式抽水泵。安装沉浸式抽水泵要做好高压自动断电等安全措施,功率不小于7.5kw,扬程不小于40m,保护半径150m范围内最不利点充实水柱射程达到15m以上。
(2)增压泵。安装增压泵要做好高压自动断电等安全措施,功率不小于5.5kw,扬程不小于32m,取水点保护半径150m范围内最不利点充实水柱射程达到15m以上。
(3)过滤网。过滤网设置应遵循便于清洗的原则,选用钢丝或铁丝编制,环绕在抽水泵外围,防止大物件垃圾吸入泵内。
(4)消防水池。横截面不小于3m³,做好防坠落等安全防护措施。
(5)供水管网。依托天然水源建设管径不小于90mm,依托生活用水管网建设管径不小于63mm,长度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6)消火栓。消火栓设置位置应明显,消防栓应设置双向出水口,出水口的位置应便于操作,栓口中心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应以90mm为宜,颜色统一为红色。
(7)消防器材柜。依托消防应急取水点就近设置消防器材柜,要求简洁美观,样式统一,做好防偷盗、防触电等保障措施,规格150cm×110cm×35cm,在柜体上醒目位置标注“消防应急取水点器材柜”字样,柜内安装电源控制箱,配置13型65mm水带8盘、19mm口径直流水枪2把、消防栓扳手2把、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
(8)电源控制箱。电源控制箱应就近选择供电源,安装在消防器材柜内,设置电量表并严格落实相关防触电、防误操作等安全措施。
(9)电缆线。沉浸式抽水泵选用6×4平方电缆线,增压泵选用4×4平方电缆线,长度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0)消防水箱。消防水箱设置必须做好防坠落等安全措施,容量不小于5m³。在水箱醒目位置标注“消防应急用水”字样。
附件7
村社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快速响应作用,实现农村火灾“救早、灭小”目的,根据《温州市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温消安委办〔2020〕14号),建设完善行政村消防队伍。
一、站点设置
村(社区)微型消防站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充分利用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村委会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必要的办公、训练、生活设施,满足值班执勤、工作生活基本需求,并设置统一的明显标志,张贴(悬挂)“××村(社区)微型消防站”标牌。
二、装备配备
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站长和不应少于5人的队员,站长由村干部或森林义务队长兼任,队员可由接受过基本消防技能培训的治安联防队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群众代表等兼任。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日常工作和灭火救援需要,配备必要的器材装备(车辆)。
村社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参考标准
序号 | 器材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要求 |
1 | 个人防护装备(头盔、防护服、鞋子、腰带、手套) | 套 | 6 | 必配
|
2 | 消防直流水枪 | 把 | 2 | |
3 | 65MM水带(13型以上) | 盘 | 6 | |
4 | 消火栓扳手 | 把 | 1 | |
5 | 互联网对讲机(与消防联网) | 个 | 2 | |
6 | ABC型干粉灭火器(4公斤装) | 个 | 4 | |
7 | 强光照明灯 | 个 | 2 | |
8 | 65MM80MM异径接口 | 个 | 1 | 选配 |
9 | 80MM水带(13型以上) | 盘 | 5 | |
10 | 六米伸缩梯 | 把 | 1 | |
11 | 消防劈斧 | 把 | 1 | |
12 | 绝缘剪断钳 | 把 | 1 | |
13 | 铁铤 | 把 | 1 | |
14 | 二路分水器 | 个 | 1 | |
15 | 手抬机动消防泵 | 台 | 1 | |
16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个 | 1 | |
17 | 小型消防车、电动三轮车等 | 辆 | 1 |
三、工作要求
村社微型消防站应根据乡镇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灭火应急演练、消防知识宣传,发挥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作用。
(一)常态防火巡查。微型消防站统筹做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制定完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督改制度,深入辖区重点领域、不放心场所开展检查,切实排查火灾隐患,将应急取水点消防设施纳入日常检查巡查范围,每月对应急取水点消防设施检查不少于1次,每次起泵时间不少于2分钟,每季度清理过滤设施、水池以及水箱,确保设备性能完好。
(二)快速灭火救援。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器材装备和辖区道路水源熟悉,制定完善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训练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按照“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处置、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就近取用消防器材装备,开展人员疏散、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有效消防宣传。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完善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制度,结合防火检查巡查、动态巡逻等工作,定期向社区居民、群众发放消防宣传单,组织社区居民、单位员工等进行消防教育培训、疏散逃生演练。在火灾多发季节、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提醒提示群众注意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