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7/2023-80628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金乡镇 |
生成日期 | 2023-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金乡政府〔2023〕56号 |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金乡镇洪涝、台旱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及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苍南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工作导则》等有关文件,结合金乡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风险评估
金乡镇常住人口88782人,下辖9个共富委、35个行政村(社区),行政区划总面积53.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150亩。东临东海,西南与大渔镇交界,北接钱库镇、炎亭镇、龙港市。金乡境内平原河道纵横,水网交错,以环绕城区,相互连通的护城河为中心,向四方延伸,形成四通八达的大小河道。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雨水充沛。从金乡镇自然灾害发生的历史趋势情况看,台风灾害是最为典型的自然灾害,台风引发的暴雨造成洪涝、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影响较为突出。城乡低洼地段在连续降雨或强降雨期间,局部发生内涝,农作物大面积被淹、倒伏现象时有发生。主要的影响期在7-10月份发生频率较大。台风天会导致临时房屋倒塌,建筑外立面、屋顶等处设置的广告牌、其他物品被吹落,电线被吹断、电线杆、树木被吹倒,低洼隧涵积水很深,城市道路积水,断电;汛期短时间大量的降水会造成城市内涝,停电,人员、物资、设备受灾。
金乡镇旱灾分为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两类。资源性缺水主要是由于降水量少,旱灾主要发生在夏季,春旱次之,秋旱相对较少,连续性旱灾的危害性很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干旱造成的影响将越来越大,旱灾损失越来越重。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的各级工作部署,金乡镇对台风、暴雨灾害防御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防灾减灾理念日益坚定,“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防灾减灾思路日益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技能明显提高,灾害防御的效益十分显著。但是台风、暴雨等灾害仍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不稳定因素之一。因此,我镇迫切需要完善台风、暴雨等应急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 应急资源调查
金乡镇配有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和应急场所等,并获取了上级单位、当地政府和周边单位的应急资源和联系方式,可协调医疗、消防、专业抢险救援机构等可开展防汛防台抗旱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仓库内配有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有便携式工作灯、手提喇叭、救生衣、移动式发电机、移动式升降照明灯、排水泵等应急物资,用于汛期、台风的应急抢险处置。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乡镇辖区内的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1.6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人为本、以防为主、以避为先”的方针,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和强化工程设施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不漏一处、不存死角”,严密防范。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做到遵循规律、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及时预警、快速响应、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科学调度、保障有力。
1.7防汛防台抗旱重点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重点是组织危险区域人员避险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组织海上船舶安全避风;房屋及高空设施防风保安;海塘、堤防等水利工程和交通、市政、供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保安;江河流域防洪抗旱和城乡低洼地区防涝;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和传播台风灾害预警信息。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金乡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金乡镇人民政府设立金乡镇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在镇委、镇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域内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人武委员、分管城建镇政府领导、分管文卫镇政府领导、分管农口镇政府领导担任。镇防指成员由共富委工作站、党政办、党建办、镇纪委、人武办、信息指挥室、经济发展办、村镇建设办、社会事务办、应急管理中心、农业农村中心、综合文化中心、城镇管理中心、消防队、派出所、交警中队、水利所、住建所、自然规划所、市监分局、交通运输中队、行政执法中队、环境监察中队、路政中队、教育学区、卫监所、供电所、金乡水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0、联通公司,中心卫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镇防指下设办公室,负责镇防指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中心。防汛办主任由常务副指挥长兼任,防汛办专职副主任由应急管理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由镇人武办、村镇建设办、农业农村中心、城镇管理中心、水利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所、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人担任。
镇防指负责领导全镇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建立“镇领导包共富委、村(社区)、驻村干部、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责任制。
3.2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及组织
镇防指指挥长全面负责金乡镇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主持全镇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措施,负责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抗旱指令。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防汛办专职副主任负责镇防指日常工作,当好镇防指参谋。
其主要职责:在镇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镇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风情预警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抗旱主要负责人和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沿河岸、沿海塘的在建工程和洪涝、台风影响期间乡村公路和海塘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因灾中断乡村公路和海塘堤防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镇应急管理中心、农业农村中心、水利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旱情、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将结果报送镇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成果报镇防指。
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全镇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按照职责统一发布县气象局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水利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实现气象数据、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信息共享共用;面向公众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
水利所负责全镇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江河湖库洪水、山洪预警和干旱信息;水利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核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与防汛防台有关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负责联系县级海洋预报部门,提供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全面排查城镇内涝风险点,承担城镇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指挥部下设一个日常办事机构(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8个防汛防台工作组:
(1)防汛防台办公室、监测预警组(视频会议室)
组 长:顾金国
副组长:A李求钏、B吴利春
成 员:陈传准、陈光尤、何继银、陈庆峰、施进志、林忠胜、蔡建丰。
主要任务:负责汇总防汛防台实时动态,发布汛情、灾情。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海洋、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为本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数据的统计,报灾系统填写报送工作。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参谋。视频会议室24小时值班人员实行AB岗制度,A岗值班领导由分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担任,B岗值班领导由当日政府值班带班领导担任。其他人员由防汛办工作人员及当日值班人员组成,实行轮流坐班。
(2)综治协调组
组 长:陆文杰
副组长:A林维胚、B张守科
成 员:黄方定、肖云连、李来飞、黄细飞、夏孟抽、黄耀兵、蔡晓敏、蔡正福。
主要任务:负责防台防汛工作沟通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在抗洪抢险工作中,做好灾区的治安工作,防止在避险转移时不法分子趁机进行抢劫、入室盗窃,及时制止水事纠纷的发生,做好灾后群众安置工作,稳定人心,稳定大局。负责做好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调运工作,指导好各村(社区)的抢险物资的调用,在接到指挥部需要抢险物资时,及时专送到位;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会同镇防汛指挥室协调各办各线开展防汛防台及应急联动工作。
(3)巡视督查组
组 长:陈可武
副组长:A张生、B宋荣同
成 员:杨 军、林以微、陈晓旭、孙作荣、陈邦招、李春霞、蔡雷雷、施振敏、徐思怡。
主要任务:负责防汛防台应急重要部位、岗位的巡查,负责防汛防台工作纪律、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人员缺岗及时向镇防汛防台应急指挥部汇报。随时掌握各办各线人员执勤及队伍的力量等,并及时汇报反映,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汇总上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和镇防汛防台应急指挥部。
(4)人员转移组
组 长:方欣
副组长:A郑国初、B陈德泽
成 员:陈亦西、金茂路、陈培榕、徐英杰。
主要任务:负责督查片区、村社老旧房房屋、简易工棚人员转移;部署落实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高空设施、电力、通信设施、旅游景点、低洼易涝区的人员转移安置,开放避灾场所,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5)抢险救援组
组 长:林诚
副组长:A姜集久、B李绍孟
成 员:王 俊、胡亦东、李统国、张小标、李 达。
主要任务: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辖区低洼地带、危房等险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抢险处理工作。
(6)医疗救助组
组 长:李晓晓
副组长:A陈立军、B陈芝阳
主要任务:负责在抗台抢险中,救护组人员及时深入到各村(社),及时负责灾区受伤的紧急抢救,灾后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饮水、食品、环境消毒净化工作,确保灾后群众的身体健康。
(7)宣传报道组
组 长:李胜
副组长:A薛光浦、B李 杰
成 员:王琪琪、孙磊。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向街道各社区、各企业单位发布台风、暴雨警报信号、宣传发动,教育辖区干部群众做好抗台准备。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顾金国
副组长:A王家顺、B林振步
成 员:吴国双、肖乐乐、黄秀琴、黄兴俊、缪玲玲、戴安杰、林 月、应庆伟。
主要任务:按照县、镇防指的命令及预报通知,做好防汛防台应急物资的储备、设备供应、车辆及各工作组的调度等后勤生活保障工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负责转移人员紧急安置及开放临时避灾点。安排转移人员的生活所需品,统筹救灾物资的调配工作。
4 风险识别管控
汛期,应急管理中心、农业农村中心、综合文化中心、水利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所、城镇管理中心(政执法中队)行等防指成员单位,组织行业(系统)开展会商研判,向镇防指报告分析研判结论;镇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识别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
根据会商研判和镇防指风险提示单,落实风险管控动态销号制度,对风险隐患实行定部门、定人、定责、定时间等精准整改制度。
镇各职能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报镇防指。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地方落实管控措施,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4 预警与预防
4.1预警信息
4.1.1灾情信息
(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及水文部门的水雨情信息,落实本镇范围内河道堤防、海塘堤防、水闸泵站等区域或设施的监测预警人员及职责,并将实时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防汛指挥部门,及时向社会及各村发布有关信息。
(2)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密监测时段,及时上报监测预警信息,镇防指应提早通知有关单位及村(社区)做好相关准备。
4.1.2堤防工程信息
当海潮可能或已经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堤防、涵闸等工程的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镇防指办。当堤防、涵闸等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镇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4.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金乡镇各部门应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洪涝灾害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应立即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镇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指报告。
5.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洪涝台旱灾害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报告镇防指。镇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与县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县级应急响应等级。
5.1 事件分级
5.1.1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Ⅲ级)事件处理:
(1)依据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镇,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镇。
(2)依据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全县将发生较大范围5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测全镇日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
(3)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5.1.2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Ⅱ级)事件处理:
(1)依据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紧靠我县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县近海转向。
(2)全镇实测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
(3)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4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
5.1.3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处理:
(1)依据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县沿海北上。
(2)全镇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
(3)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2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5.1.4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依据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
(2)全镇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
(3)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
5.2 应急响应行动
5.2.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由镇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组织镇应急管理中心、水利所、镇农业农村中心、镇村镇建设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会商。
(2)镇防指发防御工作通知。
(3)镇防指副指挥长或受副指挥长委托的负责人视情况连线有关乡镇进行动员部署。
(4)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镇防指成员单位(应急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水利所、农业农村中心)等成员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负责人进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本镇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
(6)镇应急管理中心要依据县气象局每天至少2次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海洋预报部门每天2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水利部门8时、12时、16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
(7)镇防指成员单位每日15时向县镇防指报告工作动态;镇防指每日15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镇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5.2.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由镇防指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副指挥长组织应急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水利所、农业农村中心、村镇建设办、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会商。
(2)镇防指副指挥长视情况连线各职能办公室,部门单位进行动员部署。
(3)镇防指副指挥长值班。
(4)派出所、党建办、村镇建设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所、交通运输中队、水利所、农业农村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综合文化中心等单位联络员进驻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5)教育学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所、交通运输中队、水利所、农业农村中心、综合文化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供电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安排24小时值班,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镇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要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
(6)应急管理中心依据县气象局每天至少3次报告天气预报,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调整时,随时更新预报;海洋预报部门每天2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
水利所做好全镇水利工程调度,同时根据未来气象预测信息提出水利工程调度方案,每3小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
(7)镇防指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向镇防指报告工作动态;镇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镇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5.2.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由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应急管理中心、村镇建设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所、交通运输中队、农业农村中心、水利所、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等单位会商。
(2)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向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3)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组织动员部署,有关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部署镇职能办公室,重点落实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
(4)镇三套班子领导赴联系共富委、村(社区)检查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5)提请镇委、镇政府下达紧急防御通知。
(6)镇防指副指挥长值班。
(7)镇三套班子人员,全体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防汛防台相关工作人员,镇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共富委、村(社区)与防汛防台相关的人员取消休假。
(8)派出所、党建办、人武办、交警中队、村镇建设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所、交通运输中队、农业农村中心、水利所、综合文化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消防队、供电所等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家进驻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9)抽调镇委、镇政府党政办、应急管理中心等单位人员组成信息工作专班,负责综合材料和信息上报工作。
(10)应急管理中心、水利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派预报员(监测员)进驻镇防指,做好监测预报服务工作。
(11)镇防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主要负责人未经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苍外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镇党政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
(12)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13)应急管理中心依据县气象局每天至少4次报告天气预报,当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调整时,随时更新预报;海洋预报部门每天至少2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水利所做好全镇水利工程调度,同时根据未来气象预测信息提出水工调度方案,每3小时报告1次洪水预报结果。
(14)镇防指成员单位每日7时起每3小时向镇防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镇防指每日7时起每3小时向县防指报告1次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镇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5.2.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由镇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或受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进一步提高会商频次。
(2)镇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镇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提请镇委主要领导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3)镇防指根据台风影响情况下达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防风、防雨或防潮等工作。必要时,镇防指可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
(4)镇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值班。
(5)镇三套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单位赴联系共富委、村(社区)检查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6)必要时,提请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取消休假范围。
(7)镇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进驻镇防指。必要时,根据镇领导意见,镇纪委、组织办等单位负责人进驻镇防指。
(8)镇防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岗带班;镇党政主要领导坚守岗位;应急抢险队伍要24小时备勤待命;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
(9)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10)应急管理中心依据县气象局每天至少8次报告天气预报,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海洋预报部门每天至少3次报告风暴潮、海浪监测预报结果;水利所随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
(11)镇防指成员单位每1个小时向镇防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镇防指每1个小时向县防指报告1次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和镇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12)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后,进一步加大防御工作力度。
5.2.5 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行动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镇防指报经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台风即将登陆苍南(金乡)的;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宣布进入的情形。
当出现紧急防汛期事件时,报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镇防指指挥长决定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实施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下达《关于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宣布启动紧急防汛期,并报告县防指。
(2)制定下达《金乡镇防台紧急避险通告》,最大力度实施人员转移工作。
(3)镇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紧急电视讲话,实施最广泛的动员部署。
(4)镇防指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实施最广泛的动员部署,实施停课停工停市等措施。
(5)针对台风影响情况,下达紧急通知,进一步部署强风、强降雨或大潮的防御工作。
(6)加强防台宣传工作,新闻媒体24小时不间断报道防台工作。
(7)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防台抢险队伍和民间救援队伍要按最高等级要求,全员备勤、严阵以待,做好抢险救援的一切准备。
(8)进一步强化防台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利用人民防空警报设备发布预警信息,实施短信全网和小区发布工作。
(9)台风即将登陆前,防台一线干部可视情撤离危险区域。
5.3 各类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5.3.1 江河洪水
(1)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
(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
(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应做好抢险准备。
(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5.3.2 台风灾害
(1)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
(2)组织海上船只回港避风,落实无动力船只和港口安全监管措施。
(3)视情况关闭海岛和沿海旅游景区、山区农家乐景区。
(4)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
(5)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5.3.3 山洪地质灾害
当县气象局发布突发性强降雨预报或监测到可能致灾的降雨,镇人民政府应:
(1)加强小流域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风险区巡查监测,及时预警。
(2)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灾情发生后,镇政府要及时报告县防指和县政府。
5.3.4 水利工程险情
(1)立即向镇政府和县防指、县政府报告。
(2)向影响区域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
(3)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县级支援。
(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
(5)当小(二)型以上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险情,镇防指会同镇水利所提请县级派出技术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并向县防指请求技术指导和支持。
5.3.5 干旱灾害
(1)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
(2)采取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
5.4 抢险救援
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防台抢险救援工作,当本地区抢险救援物资队伍不足时,可以请求县防指支援;需跨乡镇调拨物资、队伍和装备,由镇人民政府向县防指统一调度。重大灾害现场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设立统一的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集结点。根据灾害预报、灾害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向可能受灾重点地区预先调配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
镇防指统筹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组织人员支援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镇防指要求,镇人武部民兵队伍参加抢险救援。镇防指统一指挥消防队队伍、专业救援、社会救援等力量参加抢险救援。镇防指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力量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县防指。
5.5 信息报送
镇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各类信息,统一发布灾情险情,实现较大以上灾害后半小时内立即报告、l小时内文字信息报送县防指。
镇防指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本乡镇防汛防台各类信息,统一发布灾情险情,实现发生较大以上灾害后半小时内立即报告、l小时内文字信息报送县防指。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急管理中心、农业农村中心、水利所、村镇建设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住建所、城镇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等镇防指成员单位应在24小时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镇防指;镇防指应在3日内将总结报县防指。
5.6 信息发布
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受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要按照规定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有关信息。镇防指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镇防指领导,涉及人员伤亡的应提前报告镇政府。
5.7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镇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镇的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高潮和暴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响应。
(3)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镇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①大范围降雨趋停,依据县气象局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②依据县气象局解除台风预警信号,且预报对我镇已无明显影响。
③全镇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
(4)镇防指根据预案和当地的洪涝台旱情况决定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
6 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6.1 灾后排查
镇防指组织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在台风登陆后的48小时内,对灾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体、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危旧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厂房、校舍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6.2 灾情核查
应急管理中心组织开展灾情抽查复核,确保数据核准、核实、核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核查本系统、本行业受灾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并以书面形式报告。
6.3 灾后恢复
灾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单位须派出足够力量,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全力抢修完成水毁电力、供水、通讯、道路等设施。受灾较轻的区域,原则上要求在12小时内抢修完成,实现通电、通水、通讯。受灾较为严重、抢修任务较重的区域,水毁电力设施,力争在24小时,确保48小时内全面修复灾区电力供应;水毁供水设施,力争24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水毁通讯设施,力争在24小时内实现通讯畅通;快速抢通受阻道路,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通村便道力争在受灾当天抢通,主要道路力争在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及时启动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按照轻重缓急,制定落实修复计划,确保在下次台风来临前恢复防汛防台功能。
在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全部抢通前,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电力、通信等有关成员单位必须派员驻守镇防指。
6.4 复盘评估
重大灾害发生后,镇防指提请县防指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7 预案管理
7.1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金乡镇人民政府制定并实施,并报县级防指备案。镇防指成员单位和行政村(社区)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发文公布,并报镇防指备案。当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单位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本预案实施后,镇防指负责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
7.2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防汛办(镇应急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金乡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金乡政府〔2021〕68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金乡镇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金乡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3:金乡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1
金乡镇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行政责任人名单
乡镇名称 | 行政村(社区) | |||||||
名称 | 行政责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乡镇包片领导 | 联系电话 | 驻村干部 | 联系电话 | |
金乡镇 | 坑东村 | 黄大共 | 书记兼主任 | 13567704466 | 林诚、蔡荣口 | 13758880388 13858769618 | 吴亦财 | 13616872878 |
金乡镇 | 兴渔村 | 饶大游 | 书记兼主任 | 13858750338 | 林诚、蔡荣口 | 13758880388 13858769618 | 黄牡丹 | 15858599542 |
金乡镇 | 坑南村 | 苏秀坚 | 书记兼主任 | 13758889929 | 林诚、蔡荣口 | 13758880388 13858769618 | 陈 超 | 13506535970 |
金乡镇 | 兴澳村 | 陈友辽 | 书记兼主任 | 13868857789 | 林诚、蔡荣口 | 13758880388 13858769618 | 黄晖 | 15158488687 |
金乡镇 | 风水湾村 | 黄光锡 | 书记兼主任 | 13958750145 | 林诚、蔡荣口 | 13758880388 13858769618 | 周盈盈 | 17720816002 |
金乡镇 | 五星社区 | 陈球忠 | 五星社区书记 | 13806627121 | 顾金国 | 15888706667 | 杜巧巧 | 13587835291 |
金乡镇 | 金星社区 | 朱明栋 | 金星社区书记 | 13780150277 | 方 欣 | 13806622278 | 邱学安 | 13958747168 |
金乡镇 | 狮山社区 | 林亦州 | 狮山社区书记 | 13706882858 | 方 欣 | 13806622278 | 陈晓璐 | 13958785945 |
金乡镇 | 金城社区 | 叶国枢 | 金城社区书记 | 13806823488 | 方 欣 | 13806622278 | 王炜 陈候法 | 13780155918 13958782278 |
金乡镇 | 中兴社区 | 黄体维 | 书记兼主任 | 13806622597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谢德雨 | 18305778851 |
金乡镇 | 灵峰村 | 董门元 | 书记兼主任 | 13758866645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张仁安 | 18257740573 |
金乡镇 | 河头村 | 黄钦雷 | 书记兼主任 | 13958787167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汤吟吟 | 13858778294 |
金乡镇 | 夏八美村 | 夏孟道 | 书记兼主任 | 13095773555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杨维载 | 15858740670 |
金乡镇 | 鳌头村 | 陈为放 | 书记兼主任 | 13819792114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洪东兴 | 15857765980 |
金乡镇 | 夏泽汤村 | 林志赏 | 书记兼主任 | 15990723627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杨苏弟 | 13958714198 |
金乡镇 | 中和村 | 项祖荣 | 书记兼主任 | 13395776588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吕扬东 | 13858726778 |
金乡镇 | 兴北村 | 江旺良 | 书记兼主任 | 13335900999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章建会 | 13396952158 |
金乡镇 | 兴华村 | 谢丹丹 | 书记兼主任 | 18968849061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黄增明 | 13695836368 |
金乡镇 | 兴垟村 | 陈松拳 | 书记兼主任 | 13506616688 | 李胜、林文泉 | 13758889058 13506875667 | 兰荣仙 | 13958736299 |
金乡镇 | 华星村 | 蔡晓华 | 书记兼主任 | 18875836487 | 蔡振茂 | 13353353395 | 李前锋 | 18867762905 |
金乡镇 | 万和村 | 蔡元乒 | 书记兼主任 | 18205775222 | 黄雪芝 | 13758877798 | 廖宏海 | 13868856636 |
金乡镇 | 郑家村 | 郑志张 | 书记兼主任 | 13868496868 | 黄雪芝 | 13758877798 | 李甫阵 | 13616626756 |
金乡镇 | 东胜村 | 蔡寿游 | 书记兼主任 | 13695728786 | 黄雪芝 | 13758877798 | 蒋 正 | 13758850188 |
金乡镇 | 半浃连村 | 林兴军 | 书记兼主任 | 13868678111 | 陆文杰 | 13758888501 | 徐尚敏 | 13587851288 |
金乡镇 | 河尾垟村 | 杨维炳 | 书记兼主任 | 13858731269 | 陆文杰 | 13758888501 | 陈思思 | 15888258351 |
金乡镇 | 洪岭下村 | 陈体赞 | 书记兼主任 | 18067790881 | 黄雪芝 | 13758877798 | 章国金 缪新威 | 13566120908 13758859887 |
金乡镇 | 东田村 | 陈亦腾 | 书记兼主任 | 15757786666 | 黄雪芝 | 13758877798 | 陈丽华 | 13736301001 |
金乡镇 | 湖东村 | 陈如星 | 书记兼主任 | 13566105918 | 李晓晓 | 13567701855 | 陈小影 | 13567790236 |
金乡镇 | 金桥村 | 陈永灵 | 村监会主任 | 15958786631 | 李晓晓 | 13567701855 | 陈孝南 | 15888257919 |
金乡镇 | 梅峰村 | 陈信柱 | 书记兼主任 | 13868482888 | 缪仁开 | 13566122198 | 王大侯 | 13506628552 |
金乡镇 | 凤凰村 | 黄友浙 | 书记兼主任 | 13506875230 | 缪仁开 | 13566122198 | 叶圣科 | 13958716797 |
金乡镇 | 六祥村 | 褚加锁 | 书记兼主任 | 13506616786 | 李晓晓 | 13567701855 | 沈仁良 | 18858755158 |
金乡镇 | 湖里村 | 陈家全 | 书记兼主任 | 13088681667 | 李晓晓 | 13567701855 | 彭彬彬 | 15858594959 |
金乡镇 | 龙蟠基村 | 郭永军 | 书记兼主任 | 13858700799 | 缪仁开 | 13566122198 | 陈 剑 | 13906776704 |
金乡镇 | 牛卧龙村 | 黄方毅 | 书记兼主任 | 13506628085 | 缪仁开 | 13566122198 | 王善全 | 13758888011 |
备注 |
附件2
金乡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联络工作,负责镇行政中心防汛防台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期间镇防指领导及上级检查指导组的后勤保障工作;汇报抢险实况,做好灾情统计汇总。加强资金保障,及时下拨防汛防台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管理,协调保险公司理赔。
(2)党建工作办公室:积极动员党员、工青妇队伍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宣传和抢险救灾先进事迹的报道;联系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统战线负责做好宗教场所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镇纪委:负责对全镇各办公室、共富委、村(社区)工作人员执行防汛防台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违反防汛防台纪律的,依规依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4)经济发展办公室:监督、指导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救灾应急供应成品粮的组织,并配合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协助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危化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抢险类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5)农业农村中心:密切监视江河、小流域强降雨及水情、工情,做好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及时封闭海塘的临时通道,加强海塘、堤防险工险段等巡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科学调度区域内河流闸口;
负责部署并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业人员的防风避风工作,督促加固鱼排网箱等海上设施,加强避风港船舶的安全管理;做好海上避风船员和海上及滩涂施工作业、海塘外及其他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
负责农用车辆的调度、落实工作,指导种养殖大户做好防灾减灾措施,服从防汛防台抗旱需要;提供农情、农业及农田机耕路抗灾、补救等措施,参加灾情调查和核实,联系协调保险公司理赔。
(6)社会事务办公室:监督、指导社会养老机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扶持社会救援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监督、指导学区的防汛抗台工作,加强校所危房检查,保证师生安全;具体实施避灾场所的设置与日常检查,按需启用并做好避灾点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并向镇政府报告申请救灾补助,负责接收、发放救灾捐助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
(7)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城乡房屋、建筑工地防汛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和老旧房人员转移的检查和指导。负责本镇道路、公路及桥梁抢修工作;
(8)城镇综合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中队):组织、协调城镇防汛防台工作,监督、指导城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负责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负责地面排水工作以及公用基础设施、广告牌、行道树等防汛抗台工作。
(9)综合文化中心:指导全镇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防汛防台工作;监督、指导旅游景区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的劝离、疏散和转移,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
(10)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处理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的治安工作,随时掌握动态,维持社会公共秩序。
(11)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及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防汛抢险救灾事宜;参加重要工程或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12)派出所(交警中队):组织、指导公安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顺利通行;协助镇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指导宾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防汛防台抗旱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和管理。
(13)市场监督管理局金乡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防汛防台抗旱期间经营秩序稳定。
(14)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乡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协助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15)金乡住建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危房排查,指导和协助镇村镇建设办做好老旧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监督、指导城镇人防设施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16)教育学区: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行政审批培训机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指导学校、机构的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宣传;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7)金乡交通运输中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镇交通干线公路、码头(港口)、运输船舶(车辆)、交通在建工程及相关从业人员防汛防台应急管理及抢险工作;及时抢险修复损毁公路、确保公路畅通;联合人武办做好抢险车辆(船舶)的征用和调度,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抢险物资设备的紧急运输;配合相关部门实施相关抢险救灾工作。
(18)金乡环境监察中队:监督、指导、协调因洪涝台旱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在极端天气时,指导各地加强水质监测和企业排污监督管理。
(19)供电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和抢险救灾供电保障;及时抢修损毁电力设施,保障全镇电力供应。及时调度解决排涝设施的用电供应,组织消除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安全的障碍物,抢修灾损电力设施;确保政府机关、重要部门、重要水利设施的正常用电。
(20)金乡水司:负责城镇供水和应急处置,协助做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协助做好城区内涝强排工作。
(21)卫监做(中心卫生院):组织、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干预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预防疾病流行。
(22)环卫所:负责灾后保洁范围内垃圾清理和外运。
(23)镇专职消防队:组织消防队伍参加抢险救灾。
(24)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通信保障,承担镇防指交办的应急预警信息发送。保障信息及时传递,抢修灾损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
(25)各村(社区)委会: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和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防汛防台抗旱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人员,按网格落实责任,加强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加强危房排查,及时转移安置群众;加强对辖区内防汛排涝的监管,做好低洼易涝地区的防洪排涝工作和危险河道的警示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6)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金乡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27)镇防指办(应急管理中心)职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镇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使用、存储、经营等环节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负责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报、中长期天气气候预测和有关实时天气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接收温州近岸海域海洋水文监测要素和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承担镇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应急响应期间防汛防台抗旱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负责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负责本镇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做好镇防指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职责分工按预案制定时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责规定予以明确,如遇有关部门职责调整,则以上职责分工作相应划转,不再修订预案或另行发文。
附件3
姓 名 | 行政职务 | 防汛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 机 |
陈忠松 | 镇 长 | 指 挥 | 64581002 | 13858758700 |
顾金国 | 副镇长 | 常务副指挥 | 64593020 | 15888706667 |
林 诚 | 人武部长 | 副指挥 | 64593037 | 13758880388 |
缪仁开 | 副镇长 | 副指挥长 | 64593052 | 13566122198 |
方 欣 | 副镇长 | 副指挥长 | 64593004 | 13806622278 |
蔡荣口 | 副镇长 | 副指挥长 | 13858769618 | |
李晓晓 | 副镇长 | 副指挥长 | 13567701855 | |
李求钏 |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 防汛防台应急办主任 | 64585119 | 15858771068 |
成
员 | 林维胚(派出所) 包邦秋(石砰共富委) 董 能(城区第一共富委) 蔡勤武(城区第二共富委) 陈明辅(郊外共富委) 陈文豪(老城第一共富委) 周成伟(老城第二共富委) 董文盛(老城第三共富委) 章宗秀(湖里第一共富委) 郑集平(湖里第二共富委) 王家顺(党政综合办公室) 李求钏(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张 生(镇纪委) 宋荣同(组织办) 杜成钱(党建工作办公室) 陈世格(统战办) 姜集久(人武部) 郑国初(村镇办) 林 威(经济发展办公室) 张守科(综合信息指挥室) 陈立军(社会事务办公室) 吴利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陈可健(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李绍孟(城镇综合管理中心) 李统国(专职消防队) 林秉群(点验中心) 李子玮(金乡市监分局) 林成都(行政综合执法中队) 朱文胜(资规所) 陈德泽(住建所) 王 俊(水利所) 黄方定(交警中队) 林新炎(环境监察中队) 肖云连(交通运输) 陈芝阳(卫监所) 包忠伟(渔政站) 李来飞(交通办) 缪晓军(供电所) 胡亦东(金乡水司) 王国慧(邮政局) 李如亚(移动公司) 郑思坚(金乡学区) 龚万科(电信支局) 吕正环(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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