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和《苍南县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苍住建〔2020〕68号)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拟林杏源符合人才购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谢晓东等8人为符合人才租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苍南县委人才办:0577-68881239;苍南县住建局0577-59896004;苍南县人力社保局0577-64757895。
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5月份)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办公室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