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现将《苍南县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县幼儿园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一)公办幼儿园
1.托班:年满2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
2.小班: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中班、大班插班生(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按规定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
1.托班:年满2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
2.小班: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3.中班、大班插班生(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按规定录取)。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民同招原则
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同步承担招生任务,同时间段招收适龄儿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免试入园,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
(三)坚持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原则
各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政策,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报名方式
(一)入园登记
根据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要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z.zjzwfw.gov.cn)或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进行登记。
(二)网上入园登记流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z.zjzwfw.gov.cn)。家长通过登录进行实名注册,在主页的搜索栏里输入“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报名界面,再点击页面上方的“苍南县”,进入“苍南县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然后选择幼儿园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2.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实名注册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再点击页面上方的“苍南县”,进入“苍南县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然后选择登记的幼儿园进行入园登记。
部分家长网上登记确有困难的,可到申请登记的幼儿园咨询相关事宜。
(三)登记报名时间
另行通知。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1.各公办幼儿园明确相应的招生服务区范围与条件,2023年秋季将新增一批公办园。
2.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选择服务区内公办幼儿园报名,限报1所公办幼儿园(不符合公办幼儿园招生条件的,请不要选报公办幼儿园)。
3.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公办幼儿园线上报名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登记、注册。
4.经幼儿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如若出现登记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派位确定入园对象,双(多)胞胎并号绑定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线上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入园体检报告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宣传
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招生方案,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家长群、进村居宣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使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二)规范招生行为
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安排组织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入园条件,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体检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民办幼儿园根据《温州市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做好招生广告备案工作,备严禁出现商业性广告、虚假招生广告,严禁提前招生。如有违规招生,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做好特殊人群的优抚优待工作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园。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园,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建立督查制度
县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单位)对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坚决防止和制止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招生、宣传的幼儿园及相关责任人严格追责。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园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该园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苍南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64761983
监督电话:苍南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