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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苍政办〔2023〕3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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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23〕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苍南县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浙安委办〔2022〕44号)、《温州市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方案》(温政办〔2022〕85号)、《温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温政发〔2021〕20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3年底,全县完成第一轮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组建一支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村(社区)应急突击队伍建队率达到100%,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100%完成本行业、本领域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分类分级测评率达到40%;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乡镇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村(社区)综合性“多案合一”应急预案(手册)修编率达到100%;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细化规范事故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应急处置100%通过“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平台(简称应急处突平台,下同)全流程处置。

二、工作任务

(一)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化。

县政府成立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协调,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行业领域事故和灾害救援的专业性、权威性,组建或依托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县政府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政府负责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村(社区)应急力量建设。

1.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县政府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托消防、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于2023年7月15日前建成“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综合应急保障能力,积极参与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2.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乡镇政府可依托专(兼)职救援队或者专职消防队,整合民兵、治安巡逻队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企业应急人员等力量,建设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2023年7月15日前,80%以上的乡镇单独完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一些人口规模较小、基础条件较为薄弱、单独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困难的乡镇,由县政府统筹规划,可以采取与周边单独建设的乡镇签订队伍共建协议等方式,确保所有乡镇100%全覆盖。

3.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浙江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安委办〔2021〕65号)要求,各级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本级本行业、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建设,2023年11月底前基本建成专业应急队伍,并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2024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

危险化学品、矿山、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抗洪抢险、核场外应急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房屋建筑工程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公路突发事件、内河水上应急救援、道路运输保障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特种设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公共设施(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和城镇燃气)、融雪除冰(重点地区、道路、桥梁路面)、城市供水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气象灾害监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气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环境应急监测、核与辐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通信应急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供电应急抢修专业应急队伍由供电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海洋灾害、测绘应急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油气管道专业应急队伍由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卫生医疗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粮食物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海上应急救援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海事部门负责建设管理。

4.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

按照《关于深化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培育和管理的意见》(浙应急救援〔2022〕122号)要求,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建设管理,并开展队伍能力建设测评,实行“扶优汰劣”,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2023年底前完成40%以上救援队伍的能力建设测评并达标,2024年底前完成80%以上救援队伍的能力建设测评并达标,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

5.村(社区)应急力量

按照《关于开展温州市基层社区应急管理“十个一”建设暨社区应急体系改革试点的通知》(温应急委办〔2022〕8号)标准,2023年7月15日前,提升应急突击队伍能力建设,各村(社区)要整合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各类人员,健全30人左右的应急突击队伍,配齐最基本的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完善“平战一体、实战实效”的应急救援体系。乡镇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村(社区)应急突击队建设与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检查。

6.企业应急力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各行业主管单位应指导、督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等单位,于2023年8月底前100%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鼓励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单独建立或联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管控好自身风险隐患,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

7.应急救援专家队伍

2023年5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分别组建完成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制定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管理规定,形成门类齐全、支撑有力的专家队伍体系,并录入应急处突平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建综合、危化(含烟花爆竹)、电气、矿山、机械、防汛、减灾救灾、地震地质等类别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其他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分别负责本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制定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管理规定,强化专家队伍在预案修订评审、应急演练、救援实战和课题研究等方面全面参与应急管理。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范化。

规范部门、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实施等工作,确保应急预案既修订完善成体系,又突出可操作和实战实效。

1.完善预案体系。按照《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75号)要求,2023年8月底前,要健全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重要应急预案+乡镇应急预案+村(社区)应急预案+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的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应急预案体系,并为应急预案提供配套支撑的操作手册、工作手册、行动方案和应急处置卡等。县应急管理局要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对接沟通,统筹好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衔接和审核工作。

2.提高编制质量。2023年11月底前,要统一全面调查分析应急资源和风险隐患,明确风险特点、事件机理、处置程序、响应层级等预案编制内容(模板),提高预案编制质量。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突出风险,督促指导下级单位、下属企业加快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

3.规范预案管理。要参照《温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75号)出台应急预案编制、发布规范,细化完善预案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明确应急预案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要建立预案评估制度,及时动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数字预案系统”要求,及时动态录入应急预案并持续更新,实现预案管理数字化。

4.增强演练实效。针对性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原则上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新修订的预案当年年度内要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安排实用管用、贴近实战的演练科目,提升演练质量,真演真练,实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目的,严格落实演练评估制度,切实提高演练实效。

(三)应急处置规范化。

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队

伍参与抢险救援行动现场管理,既在线下完善流程,又在线上取

得实效,全面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1.规范处置流程。梳理并形成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先期处置、现场处置和后期处置等全处置流程中各项重点工作清单,2023年11月底前,根据《关于明确苍南县应急联动成员单位分级模式和工作要求的通知》,结合已有的应急预案,完善细化制定较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为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指南。

2.建立救援机制。2023年11月底前,建立完善政府部门与救援力量之间的灾害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应急救援队伍调用机制,按照层级权限有序调度队伍、物资装备;落实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完善突发灾害事故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灾害事故现场,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3.推动数字应用。以推广使用应急处突平台为抓手,全力推动数字化应用,实现紧急信息实时报送、现场救援可视指挥、救援队伍及时调用、救援物资精准调拨、处置情况实时掌握,提升应急救援规范化水平。2023年5月底前,应急处置指挥部实现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处置或应急处置时间超过4小时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100%通过应急处突平台处置,录入相关信息;已经制定或修改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100%电子化应用。

(四)救援保障建设规范化。

将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纳入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加强对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既在政策上求突破,又在基本保障上下功夫。

1.提供政策支持。2023年11月底前,制定出台有关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发展、运行管理、培训考核、科技支撑、快速通行、任务保障、职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2.强化装备保障。2023年8月底前,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责任单位要负责梳理并形成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清单,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指导各类救援队伍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值守备勤、应急响应、培训演练等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

3.夯实基础保障。配合温州都市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突出防汛防台、水域救援、核事故、火灾等应急救援任务,配合建设智能仓储、装备维修保障、航空救援保障等设施。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实施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部署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和建设目标,紧扣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工作难点,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推进,形成建设成果并投入实战应用。

(二)组织验收阶段。2024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和自查自评,组织考核验收,形成建设成果材料,合格后报县应急管理局申请验收。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7月底前,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总结,进一步巩固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基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以及应急救援和预案管理整体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推进规范化建设,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高效协同机制,强化清单式闭环管理,形成谋划工作、实施举措、解决问题、反馈激励的工作闭环。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建设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纵向、横向的沟通交流,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工作实效;要将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等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掌握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度,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1.苍南县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名单.wps

2.苍南县应急救援规范化建设任务清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