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教装通〔2023〕10号
各学区、义务教育各类公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科教〔2022〕67号)和全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规划(2021-2025年)编制教育信息化建设要求、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教育技术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教技中心〔2023〕3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以新网络、新平台、新资源,打造智慧校园、智能教室、新课堂:
1、校园网络及支撑环境改造
教育网骨干网带宽万兆率达80%。
2、智能教室建设
新型教学空间32个。
3、智慧校园建设
2023年智慧校园建设将根据《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指导性指标体系》要求建设(详见附件1),计划申报创建25所市级智慧校达标校、12所智慧校园2.0校。
4、人工智能实验校建设
计划创建人工智能校28所。
5、特色劳动实践教室
计划创建特色劳动实践教室4间。
三、申报要求
竞争性获得。各学区组织义务教育学校申报、各义务教育直属学校直接申报,学校竞争获得。县教育局统筹全县拟改造项目数量和改造实施方案。
四、其它事项
1.申报表(详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要求5月6日前各学区汇总后交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教育局505室),直属学校直接报送,电子稿与纸质材料一起上交。
2.联系人:池昌盛,联系电话:64759152
附件1:温州市智慧校园创建指导性指标体系
附件2: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学校申报表
苍南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