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苍南县“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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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苍南社区学院,各社区学校(分校):

为进一步落实“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整合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建立开放型终身学习资源体系,宣传展示我县社区教育优秀成果,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苍南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百姓学习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评选对象和条件

1.推荐对象

凡坚持学习或持续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推荐。

2.推荐条件

(1)政治站位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持续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3)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建设学习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4)体现群众性。优先推荐在生产一线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中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原则上不推荐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5)往年参加过征集并已被认定推介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范围和要求

1.评选范围

(1)各类学历、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培训)项目;

(2)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成人继续教育项目;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性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成人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4)已获得同类奖项的不再参加复评。

2.评选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于服务的专家、教师、管理人员团队或志愿者队伍。

(4)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1000人或5000人次,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特色品牌。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往年参加过征集并已被认定推介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评选方式

(一)组织评选和公示

由县教育局、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选工作。各地要采取自下而上方式,在乡镇、村居、学校、企业等单位广泛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按层级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二)评选名额

全县计划评选10名“百姓学习之星”和8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学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推荐1-2名真才实学“百姓学习之星”和1-2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苍南社区学院可以推荐1-2个(名)。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学区于5月12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报送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308办公室)。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577-68715157,教育网665225。报送邮箱:cnoyh@163.com。

(四)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主要事迹和成效一栏中,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和参与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突出事迹和成果)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证件照和生活照电子版各1张)。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各一式2份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表3、附表4);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5-6张。

(五)发布和展示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各校推荐的典型中分别确定、发布2022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通过活动周开幕式现场、自媒体平台、社区学院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展示“百姓学习之星”“终身教育品牌项目”的典型示范作用。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依照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做好“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评选、公示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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