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宝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智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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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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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浙江宝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智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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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宝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智造项目

苍南县灵溪镇台商小镇台北路以东、和平大道以西、花莲路以北18-1地块

浙江宝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总用地面积12051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门卫等,总建筑面积44414.21平方米,有关设施同步建设。本次迁扩建内容为:将部分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区(老厂区仅保留2台彩印机),同时新厂区新增吹膜机、搅拌机、TPE自动化生产设备等生产设备。新厂区以PE粒子、PA粒子、SEBS弹性体、PP粒子、环烷油、碳酸钙、助剂(稳定剂等)等为主要原辅料,通过不同生产线工艺进行生产,最终达到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的生产规模。合计老厂区,企业总规模为: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320吨彩印膜。

<2023年4月18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关于4月18日受理浙江宝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TPE新材料及20000吨环保包装材料智造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详见环评报告表。公示稿-浙江宝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4759127   传真:0577-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