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3-77875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4-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政办〔2023〕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好安全与发展,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全力确保我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强化消防工作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范围内消防工作责任人。通过“七张问题清单”“3030”等重大风险领导联系包干机制,实施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并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牵头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消安委办要严格落实日常运行规定,常态保持实体化运作,定期抽调一批行业部门联络员开展轮岗轮训,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提出针对性对策措施。
(二)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行业消防安全形势任务以及规律特点,谋划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要点,纳入年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导、同推进。经信、教育、民宗、民政、住建、农业农村、文广旅体、卫健等部门要做好小微企业园、学校(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工地与物业服务单位、农家乐、文化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医院(医疗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推进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4月上旬确定创建名单,9月底前各部门开展验收。经信、教育、民宗、民政、卫健、文旅、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要做好对上的对接,积极争取市对县行业领域消防工作考评争前列,结果纳入县本级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领域,由县消安委办牵头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
(三)强化基层力量建设。各乡镇要以“1+3+N”网格重塑契机, 制发网格消防工作配套意见,明确消防工作网格管理考核内容,强化网格消防工作履职。规范基层消防安全“一委一站”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督查检查,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挂牌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按照重点乡镇、一般乡镇、流动人口 1000 人以下乡镇三个档次配置与消防工作相匹配的消防管理工作站人员编制,灵溪、金乡、钱库、宜山、望里、马站等重点乡镇要探索设置独立运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专职从事消防工作,落实分析研判、隐患整改、监督执法、检查督办、群防群治、宣传教育等机制。
(四)强化消防责任落实。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平安暗访督查、安全生产巡查等督导检查内容。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十条刚性问责措施,县消安委办要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过程督导,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的督导问责。强化运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3月底前,分类分级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9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随查随挂”的原则落实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温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温政办〔2022〕96 号)要求,由消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火灾事故“一案三查” (查事故原因、查事故教训、查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以及整改措施,并对火灾事故责任处理情况、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以案为鉴。
二、深化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一)强化“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深入推进第二批5个“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两类场所”、人员密集经营场所、村(居)民居住场所、弱势群体居所等“三场所一群体”隐患整治,强化公共消防水源设施、公共消防器材装备、数字化管控设备、基层消防救援队伍等“三设施一力量”基础提升,抓好基层宣传阵地、固定宣传阵地、影音宣传阵地、志愿宣传队伍等“三阵地一队伍”宣传氛围提升。3月底前,确定改造对象,制定“一村一策”整治方案,建立乡镇、村社书记包干责任制;9月底前完成整治验收摘牌。
(二)强化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及时摸排掌握新增“两类场所”,对照整治标准强化物理隔断、安全疏散、钢制防火门、逃生梯、智能烟感等关键环节隐患整治,对存量“两类场所”定期开展督导检查;4月中旬,优化“掌上基层”系统,按居住人数分类落实建档,列出底数、隐患、责任三张清单,建立“抽查、督改、回访、销号”线上工作闭环,并对工作成效实施线上考评,强化消防安全线上管控。消防、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两类场所”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违规使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违法行为,防范动态隐患反弹。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严格排查整治全木结构、砖木结构建筑,全面推进压实房东租户消防安全责任。
(三)强化民房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结合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县木结构老旧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苍政办〔2023〕15号)要求,全面推进木结构老旧民房消防安全整治,坚决落实“停用一批、清租一批、改造一批”的要求。深入排查整治2层及以下砖木或全木结构联排式民房,推进电气线路改造、防盗窗网拆除、智能烟感安装,在周边区域配置消防取水或灭火设施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督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加强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部位的消防巡查检查,加强自动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向居民住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落实“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关燃气、关电源、关火源”消防安全“三清三关”防火措施。深入推进市、县两级弱势群体居所消防安全民生实事改造提升项目,落实老旧电气线路改造,增配消防物联报警设施、灭火器和逃生面罩,确保9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3月底前,消防部
门要针对突出风险环节,制定清晰、明确、便于操作的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检查要点供乡镇使用,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4月底前,完成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等5大类基础数据更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有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住建、消防等部门要发动物业单位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星级物业”评价内容。对无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要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多种方式推动开展消防安全自主管理;鼓励建立“消防安全物业联盟”。消防、住建要因地制宜、形成合力,固化物业维修资金“绿色通道”,保障整改资金,可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开展高层建筑隐患排查。
(五)强化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有管理制度、有消防标识、有检查巡查、有岗前培训;无违章搭建、无违规住人、无违章操作、无无证上岗”等“四有四无”管理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紧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员工宿舍等重点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十个严禁”,督促企业单位运用全省消防安全管控平台开展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对发现存在“三合一”的,严格依法予以整治关停。应急、经信、住建、资规、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要加大违章搭建占用防火间距、违法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倒逼工业企业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织密消防工作基础防线
(一)提升重点时段防范能力。针对节假日、“两会”“亚运会”等重点时段,结合火灾形势特点,落实火灾警情每日研判、基层力量夜巡夜查、领导带队明查暗访等工作机制,全力确保重点时段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针对“亚运会”、青科会等重点活动举办场所,提前介入安保,组织开展事前事中消防安全评估,推进场所周边范围内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强化活动举办前后消防力量驻点保卫,全力确保活动场所及其周边区域火灾形势绝对安全。县消安委办要针对性制发安保工作指令,定期开展督导暗访,全力确保重点时段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二)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要深化火灾最小单元“五个一”警示宣传教育机制,对每起有影响的火灾组织基层力量及周
边群众现场见学,提高社会各界对火灾危害的真实感和体验感。 深入推进消防宣传“金牌讲师、金牌课件、优秀视频”培育,开展“驻
百镇、入千村、进万企”专题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触角。
深化“五进”试点,年内创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示范点不少于30处。落实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各部门、媒体及行业协会要做好“消防+部门”“消防+媒体”“消防+协会”三大融合,开展系列消防宣传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优化消防监督执法服务。全力推进消防“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和乡镇赋权执法,消防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对涉及职能交叉、情况复杂且影响消防安全的难点问题,强化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消防安全领域危险作业罪案件办理,强化执法震慑。探索建立消防领域专家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对消防监督的补充作用。鼓励单位、个人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筑牢火灾防范底板。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部署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火灾事故后的消防产品质量责任调查追究。
(四)推进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优化消防“秒响应”物联接入方式,完善分级告警模式,以基层智治系统为切口,推动更多业务融入基层治理“141”体系;依托苍南数字微网格,优化完善“掌上基层”消防大排查系统,加大消防基础信息采集;推广沿街店铺、消防车通道等省定基层治理“一件事”,提升监管效能。构建完善灭火救援信息库,推进高点监控布点建设,探索“智慧消防水源”管理应用,实现缺水、水压不足等情况的智能化预警。积极开展无人机实战应用操法训练,强化无人机快速响应,发挥无人机在灭火救援实战中的辅助作用。
四、提升消防应急救援能力
(一)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结合乡村振兴、未来乡村等工作,加快推进村级消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将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消防救援车辆器材配置等内容纳入村级重点工作统筹推进,着重改善提升偏远山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等消防安全条件,补齐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短板。开展缺水区域排摸,建立重点区域清单,推进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和人工蓄水设施建设,每个缺水区域至少应建1个人工蓄水池和1套取水设施,年内全县新增消防应急取水口不少于200个,新增消防器材配置柜不少于2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口5000个。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建立完善消防水源建设管理及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城乡消防供水能力。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要不低于 98%。
(二)强化末端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严格按照《苍南县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督导考评实施办法》要求,落实“月抽查、季督导、年比武”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调度和管理;对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按照“应建则建、按标建设”原则,推进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年内灵溪镇新增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未设有政府专职队的乡镇要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积极探索建立森林与消防合二为一的灭火救援队伍。大力推进城乡社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力争做到“救早灭小”。同时,要针对队伍的特点规律,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落地见效,有效激发队伍活力,推动健康有序发展。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