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第三批拟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
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
为打造更优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温州市人才住房配售配租操作流程》(温住建发〔2021〕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人才办和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拟张新新等55人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
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苍南县委人才办:0577-68881239;苍南县住建局:0577-59896004;
附件:苍南县第三批(2022年度)拟符合人才住房配售资格条件人员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