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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3-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工程建设项目多部门协同监管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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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23〕16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苍南县工程建设项目跨部门协同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将《苍南县工程建设项目多部门协同监管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 日

苍南县工程建设项目多部门协同监管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加快建设全县统一大市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坚持协同联动、务实高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

(三)主要目标。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协同监管机制,预防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标后履约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推动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二、协同监管

(四)项目单位要完善前期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前期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前期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资规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有序推进;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协助项目法人落实好项目实施的土地、供电、供水等外部配套建设条件,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建设。

(五)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各部门要着力打通数据壁垒,以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通共享支撑跨部门综合监管。依托已有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做好公共信用、监管行为等信息库的对接联通,按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场景需要共享本地区本领域审批和监管数据,明确数据回流和交换规则,确保数据归集规范有序、使用安全高效。

(六)县发改局按程序办理立项审批手续,项目应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县财政局未能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已列入国家、省、市、县各类已批准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县以上各级政府重点项目清单计划的,视该项目为已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县发改局要实施以概算控制为重点的项目监管活动,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凡未经批准擅自调整设计内容造成超概算的,一律不予受理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文件。

(七)县财政局要强化资金管理。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汇总、平衡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政府投资预算安排,编制本级政府投资预算;政府投资必须纳入预算安排;未经预算安排,政府性资金不得用作政府投资支出。财政资金的支付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项目概算、本级政府投资预算,结合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项目合同、建设进度等因素办理支付,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财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八)县住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施工和监理等行业的行政监管,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标后履约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九)强化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计监督管理制度,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十)县纪委监委及时受理和处置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经调查核实构成违纪违法的,严格依照规定予以查处问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跨部门综合监管全过程各方面。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监管不力、执法缺位、推诿扯皮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十二)提升监管能力。根据跨部门综合监管需要,推进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提升跨部门执法协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