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5/2023-75722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县民宗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2以来,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统战、民宗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进我县宗教中国化为重点,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全力推动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上新台阶。现就一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抓好民族团结促共富。一是助力乡村发展。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整合资金5000多万元,推进紫菜育苗、公共租赁房、低收入农户帮扶中心、农耕文化体验园、云畲民宿、高山农产品生产基地、高山大米提升等重点项目的谋划和实施。加大对民族乡村投入力度,争取各级民族资金1214.5万,支持民族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物业购置、浙里石榴红创建等。完成2020年各级民族资金绩效评价和2021年各级资金项目自评自查工作。选派人员参加省民宗委数字化改革专班,协助做好“浙里畲乡共富”项目谋划。成功将马站下魁,莒溪溪东、莒溪、大峨,桥墩下垟等5个民族村纳入省级未来乡村试点,凤阳“云上畲乡·花海凤阳”民族乡村振兴精品带建设有序推进,霞关三星村纳入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与利用重点村。已创成省级共同富裕示范点4个,乡村振兴试点2个。二是抓好品牌培育。成立“石榴红”品牌培育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团队设计统一布展和实施方案,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载体,深入推进“浙里石榴红”品牌培育工作,全力提高“浙里石榴红”品牌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目前,全县已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1条、主题公园3个、石榴红家园4个、石榴红驿站5个、石榴红工作室2个、石榴红志愿服务队7支、石榴红宣讲团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重点培育单位9个。同时,围绕该品牌建设,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报送报送案例6个。我县“浙里石榴红”培育工作得到省民宗委肯定,9月初,我局在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验交流暨社区民族工作标准化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开展主题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传统节日等为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各族群众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如:在灵溪、桥墩等地开展“讲团结 聚合力 促和谐”爱心拉面送温暖接力活动,为一线抗疫人员和环卫工人赠送价值3万元余元的爱心券;协助市民宗局、市少年宫举办“同结石榴籽,共筑少年梦”流动少年宫活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粽子飘香话端午”“石榴红似火,民族一家亲”“推广普通话,铸牢共同体意识”等活动10多场次,有力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四是做好文化传承。成功举办海峡两岸一家亲中秋走亲暨畲乡农民丰收节活动,展示民族乡村发展新面貌,增进海峡两岸中华文化交流。加强蹴球、陀螺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组队代表温州参加浙江省第7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斩获7金4银6铜。深入开展畲族刺绣、剪纸进校园活动,做好苍南畲医药历史发展现状调查;依托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蓝瑞桃工作室,开设畲语、刺绣等课程,推动畲族文化传承发展。五是强化服务管理。持续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让各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如开展新春大走访活动,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89户,发放慰问金约9万元;组织民族团体开展走访慰问高考(考研)优秀学子、中秋慰问困难群众、义诊等活动,并充分发挥团体的“自我管理”作用,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5起;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共受理少数民族考生中高考加分申请620多件,审核民族成份变更15件。
2.抓好安全生产保平安。一是精准分析研判。相继研究出台《苍南县民宗局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民宗领域安全隐患清底清零“12350”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多次召开宗教场所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复盘会,认真梳理短板和薄弱环节,找准发生火灾的原因和规律性、查找系统性风险,开展针对性治理。二是紧盯消防安全隐患。根据温州市民宗局部署的消防安全“八查八严禁”要求,在全县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面实行消防安全闭环管理,同每个场所负责人重新签订宗教(民间信仰)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截至目前,全县乡镇三人驻堂小组一共出动检查2.63万人次,排查场所1998处,整改消防设施未配备、消防制度未上墙、电气线路未套管等隐患678处,安装宗教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525处。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和消防部门联合督查117人次,整改问题隐患31个。三是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以灵溪镇双垟天主堂作为“百优争创”创建场所、宜山镇作为试点镇,积极推进广福寺等20处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推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加强“智慧用电”建设,全县建成102处宗教场所微型消防站。四是推进建筑安全整治。对全县1998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鉴定C级危房22处,D级危房24处,逐一建立“一房一策”解危方案,并落实“四个措施”。截至目前,已全部实体解危。五是强化教育培训演练。联合县消防大队、灵溪镇开展苍南县宗教(民间信仰)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活动2次,分别在灵溪镇功德寺和灵溪镇双垟天主堂,指导各乡镇开展多种形式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安全培训及消防安全演练。在各宗教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张挂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图标,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3.推动专项治理出实效。一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除隐患。出台《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天望任组长的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组建385个排查小组,按照“七查、八查、九查”标准,迅速开展排查工作。截至排查结束,共开展社会面上排查场所约24万处,制止非法宗教集聚性活动2处,清理宗教场所未成年人活动痕迹20处。二是做好“大平安”工作蹲点调研反馈涉宗问题整改。针对市委巡察发现的宗教领域问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下发《关于完善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三人驻堂”工作机制的通知》,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依法规范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夯实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日常监管工作责任,筑牢宗教领域“有形安全”和“无形安全”。三是协调推进宗教工作“重点村居”整治。指导乡镇对2个市级宗教工作重点村居和4个县级宗教工作重点村居制定整治方案,制定宗教工作重点村居整治标准20条,实行量化打分,成立整治专班,排摸重点人和关键问题,明确措施和责任人,开展整治工作,每周汇总上报整治进度。四是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大。2022年以来,我局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共22件。其中灵溪镇基督教永生堂案件,我局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面,县民宗局协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顺利办理首件苍南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民宗领域行政处罚案件。
4.抓好疫情防控守底线。一是强化监管,确保各方责任落实。年初以来,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们第一时间关闭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实施“双暂停”,并压实“三人驻堂小组”责任,每日对场所进行实地巡查,民宗部门定期巡查,常态化对场所落实“两暂停”情况进行监督。关停期间,线上线下累计巡查场所15340场次,发布通报20期,整改问题125个,并对18处场所予以立案查处,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批的效果。二是抓好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5月26日,经县防控办同意,我县对宗教(民间信仰)场所予以恢复开放。恢复开放的宗教(民间信仰)场所需通过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等检查验收,经乡镇三人驻堂小组和乡镇审核后方可予以开放。对验收督查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乡镇予以通报考核扣分,全力推进“审批、督查、通报、整改、反馈”闭环管理。三是争当先锋,下沉一线支援战疫。按照上级部署,县民宗局干部积极主动参与集中隔离点值守、高速卡口值守、核酸检测点支援、社会面管控、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虽然2022年,我县民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助力民族乡村共同富裕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专项排查整治落实还不够到位,场所“有形安全”和“无形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部门之间工作合力、民宗工作队伍建设等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努力在下面工作中加以整改。
三、2023年工作思路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乡村振兴。一要助力民族乡村共同富裕。用好用足各级民族扶持政策,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加大对民族乡村新兴产业、新发展模式项目的扶持力度,推进岱岭“在畲里”研学基地、凤阳杜鹃花海度假酒店和研学基地等重点项目进度,让项目尽快出成效。同时,要依托共富委,整合资金,通过村企结对等形式,打造一批民族乡村共富工坊,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力争创成省级民族乡村共同富裕示范点2个,示范带1条。二要推进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以铸牢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县石榴红宣讲团、志愿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6+1”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在巩固提升现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石榴红”品牌培育,打造有形有感有效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苍南样本”。力争创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培育单位3个。做好民族文化传承,积极对接国家民委,争取2023年民体杯蹴球比赛承办权。三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坚决防范民族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民族团体建设,依托民族团体优势,鼓励各族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服务和管理,帮助协调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
2.以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引导,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是继续推进宗教中国化和从严治教工作。加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开展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创建活动,落实教风建设“六个一”制度,即:一年一述职、一年一评议、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巡查、一年一审计和探索协助开展如正一派住观试点等工作;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自觉接受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五进”宗教场所工作;深入实施“同心同行 正言正行”人才培育工程,注重优秀的宗教教职人员培养。二是深化宗教领域平安建设,维护宗教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宗教领域“四治”和宗教工作“重点村居”整治工作,以党建引领,淡化宗教氛围,规范场所管理。推进“1+6”整治方案,推进基督教聚会点整治成果巩固,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3年计划完成取缔3处。积极配合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百优争创”达标活动,推进宗教事务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按照《宗教领域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打击非法活动,推进案件办理,形成震慑作用。三是深化宗教工作数字化改革,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数据共享,全力推进“浙里民宗快响运用”,协同浙江掌上宗教APP开展工作,形成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到反馈问题办结问题的闭环管理。继续加大涉宗领域网络舆情管控力度,及时处置负面有害信息,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四是控量提质民间信仰管理服务体系,整合优化一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深入挖掘民间信仰民俗文化。
3.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打牢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人才基础。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干部队伍。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网络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分工与职责,最大限度调动各方力量,强化领导层面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识和力量。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充实全县民宗系统专兼职干部队伍。选派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过硬、对民族宗教工作熟悉的干部充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岗位,明确专职(兼职)干部工作职责,有计划组织民族宗教政策方面的集中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民族宗教工作能力。三是开展教育实践,提升民族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形成能进能出的教职人员队伍,吸收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起作用的宗教界人士到宗教团体协会中来,有计划的组织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他们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在促进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扶危济困、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