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6/2023-75603 |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科、所、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厅、市局有关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公安装备重点项目建设,县局决定成立全县公安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局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李求完 县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成 员:机关纪委、警务督察大队(审计科)、警务保障室主要负责人;政治处、政保大队、经侦大队、食药环知大队、刑侦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监所管理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特侦大队、特警大队主要负责人。
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警务保障室,警务保障室主任李辉兼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
二、职责分工
警务保障室为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组织论证、经费保障、采购指导和绩效评价;
机关纪委、督察大队负责对项目进行执纪执规监督,并对项目建设中涉及民警违纪违法的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审计科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计监督;
县局相关部门为项目建设主责单位,承担项目组织和年度立项工作,负责对接上、下级机关业务条线,依据浙江公安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书,制定实施方案,推进本级项目建设和监测评估,督促指导本地本警种项目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安装备“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项目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对所负责工作涉及的突出问题和协调内容,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协作配合的事项,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领导小组决策组织开展实施。
(三)严格督办落实。对领导小组会商确定的重点工作、部署的工作事项,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部署、跟进落实,并做好工作汇报。
苍南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