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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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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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经县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组织推荐评选2022年度县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学区、公办直属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2022年度县级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从事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师德修养高,以身作则,具有表率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突出。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扎实有序,班级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坚持家访,积极与家长保持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二)优秀教师

1.职业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师生关系民主平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符合任职条件。符合相应教师岗位学历要求,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3.教学成绩突出。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能力较强,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高。重视学生兴趣培养,后进生转化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学生综合素质较高。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优秀教育工作者含县教育局机关、直属单位优秀教育管理干部,公办学校优秀中层副职及以上学校干部。

1.师德高尚,办事认真,清正廉洁,工作负责,事业心强。

2.不断学习和丰富教育理论,努力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科学民主地进行教育管理,成绩显著。个人或所举办的学校曾获得县级以上荣誉。

3.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为学校、教师、学生服务等方面实绩显著。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评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学区初评和县教育局复评,分别在本单位、本学区和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

(一)各类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民主推荐。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教职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推荐人选还须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见附件5-学生对教师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2.择优评选。由所在单位根据教育局和所属学区推荐办法和预推指标,通过民主推荐排名、学生满意度测评等情况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各学区按县教育局分配的名额组织联评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5工作日后报县教育局。

3.有关要求。

先进个人推荐人选要严格控制学校领导干部和城镇学校教师人数,坚持师德为先,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和农村、山区教师倾斜,向表现突出的各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倾斜,每个学区推荐对象要确保有农村或山区教师,要确保把真正优秀的教师推荐上来,保证先进评选的正确导向作用。

各校要用好教师发展性综合评价结果,发挥教师发展性综合评价结果的基础作用,将先进个人评选与教师发展性综合评价结果进行结合,原则上先进个人人选应在教师发展性综合评价结果排名前50%的人员中产生。

(二)县级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乡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由学区根据学校发展性评价及学校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县教育局分配的名额进行联评推荐;县公办直属学校由县教育局相关科室结合学校发展性评价及学校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联评5所;由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联评的学校于2023年2月27日前先上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到局人事科408室,重点写明申报理由及工作亮点,无申请视作自动放弃。

四、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及汇总表纸质稿(均一式一份)和电子稿(见附件2-2022年度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呈报表,附件3-2023年度县级各类先进个人呈报表,附件4-2022年度县级各类先进个人汇总表)于2023年2月27日前报送县教育局人事科408室,联系人:许明资、谢炳锐,联系电话:64758278,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122687805@qq.com,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材料由学区汇总后统一上报。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先进评选推荐工作事关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一年来全面工作的正确评价,各学区、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评选,严格把关。同时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综合量化、公正推荐。年初签订的相关责任书和对县局及以上文件执行不力以及因师德师风等问题被通报的学校,原则上不予推荐评优。对有违反有关“减负”、治理有偿补课、整治在编不在岗行为等规定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2022年度县级各类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呈报表

          3.2022年度县级各类先进个人呈报表

          4.2022年度县级各类先进个人汇总表

          5.学生对教师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苍南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


关于做好2022年度县级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