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8/2023-7547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的通知》(温普办〔2022〕14号)文件要求,县普法办将组织开展县政府土地征收一案(案号:(2022)浙0305行初119号)旁听庭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旁听庭审时间
2023年2月21日下午2:30
二、旁听庭审地点
苍南县人民法院第16审判庭
三、参加对象
各乡镇分管城建工作领导,城建办负责人;85后年轻领导干部。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2月20日前将参加旁听人员名单通过浙政钉报送至苍南县司法局普法和执法监督科蔡耀辉。联系电话:13858753068,653068。
2、各参加旁听人员需在2月21上午前在浙政钉——温州市本地应用——领导干部学法平台完成报名,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签到时间为开庭之前15分钟至开庭之后5分钟;签退时间为开庭之后45分钟至庭审结束。
苍南县普法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