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71/2023-75077 | ||
组配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人防办) |
生成日期 | 2023-02-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住建〔2023〕14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今年汛期即将来临,为防范化解汛期灾害风险隐患,确保建筑工地平稳安全度汛,按照上级防指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现场安全排查和管理
(一)加强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重点检查以上工程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沟、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严把脚手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验收关,确保脚手架安全。
(三)加强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排查所有塔吊、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四)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排查高处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的防护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六级以上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要排查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加固措施,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如无法加固维修,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拆除;对建筑工地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出现地质灾害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人员,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
(六)强化巡查值守。各施工企业要加强防汛防台风巡查、检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台风、雨情和水情发展变化情况,做好防患于未然;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工地应急处理能力
各施工企业根据汛期雨情状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包括防汛防台风的应急救援处理措施,要做好建筑工地应急处理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安排人员值班,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要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