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4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公示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44-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已委托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3月15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编制背景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于2009年批复实施,后历经多次修改,苍南县县城中心区各项建设项目在其指导下有序进行。
随着县城中心区的建设实施落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等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同步更新,为提高用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升城市整体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区域位置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共涉及1个地块,为44-1地块。
44-1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44-2地块(防护绿地),南至规划江滨路,西至锦绣路,北至台湾中山医学大学附属苍南海西中山医院,用地面积为96174平方米。
(二)地块及周边建设现状
1. 现状用地情况分析
通过现场调查,本次规划修改地块现状用地以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空闲地为主。其中空闲地块内有多处临时建筑,其余区域基本为空闲地。
2. 现状建设情况分析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建设情况:北片为已建苍南金麟府,南侧为闲置用地;
地块周边建设情况:北侧为在建台湾中山医学大学附属苍南海西中山医院,西侧为在建锦绣路,东侧为规划防护绿地,南侧为规划江滨路。
3. 现状道路交通情况
规划修改地块周边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苍南大道,道路宽度为42米;城市支路锦绣路、江滨路,道路宽度均为24米;区间通道,道路宽度为6米。其中城市快速路苍南大道已通车运行,区间通道目前仅实施半幅,锦绣路正在建设,江滨路尚未建设,现状为临时便道。
三、原控规情况
1.控规编制情况说明
地块所属控规为2009年批复实施的《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原控规用地指标控制
原控规44-1地块控制指标设置情况如下:用地性质为R21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控制60米。配套建设1处公厕,1个12班幼儿园,本次规划修改将予以更新。
原控规控制指标表
强制性指标 | |||||||
地块编号 | 地块性质 | 地块面积(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容积率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44-1 | R21 | 9.62 | 30 | 60 | 2.0 | 30 | 公厕、幼儿园 |
3.地块实施情况
目前,44-1地块已于2018年先期出让并开发了北侧土地,用于建设住宅小区(苍南金麟府),并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于44-1地块内设置了东西向6米宽(规划为12米)的区间通道。剩余地块未实施建设,计划对剩余地块进行政策处理后挂牌出让。本次规划将在44-1-1地块规划条通知书的基础上开展规划条件设计工作。
四、修改内容
(一)用地性质及地块边界修改
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用地分类标准,对原规划用地性质进行更新。
本次规划修改将44-1地块界线进行修改,修改后为44-1-1地块和44-1-2地块。
原规划44-1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R21),用地面积为96174㎡。修改后44-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用地面积为44518㎡;44-1-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用地面积为51656㎡。
(二)地块指标修改
44-1-1地块已实施建设,本次规划修改不做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44-1-2地块容积率由不大于2.0修改为不大于2.4,绿地率由不小于30%修改为不小于35%,建筑密度设置为不大于30%,建筑高度按照高度控制线以西控制为不大于54米,高度控制线以东控制为不大于80米。
(三)道路交通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衔接44-1-1地块已建的半幅区间通道,在44-1-2地块明确区间通道的设置,道路宽度6米。
(四)市政及配套设施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在44-1-2地块配置公厕、幼儿园各一处,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幼儿园规模为12班,用地面积不小于6010平方米,设置于地块西南角,《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年)批复后,幼儿园地块边界以地块实际建设为准。
本次规划修改根据《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更新停车配建标准。
修改前后地块控制指标表
修改前
| 地块编号 | 地块分类 | 用地代码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备注 | |
44-1 | 住宅用地 | R21 | 96174 | 30 | 60 | 2.0 | 30 | 公厕、幼儿园 | |||
修改后
| 地块编号 | 地块分类 | 编码 | 用地代码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
44-1-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R2 | 70102 | 44518 |
已批用地 | ||||||
44-1-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R2 | 70102 | 51656 | 30 | 54(80) | 2.4 | 35 | 公厕、幼儿园 |
五、规划依据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03.建设部146号令《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04.《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号);
05.《温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通则》(温政办〔2015〕30号);
06.《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
0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08.《苍南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修改);
09.《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0.《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年批复成果);
11.《苍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12.其它相关规划、法规及温州市和苍南县的相关政策文件等。
六、附图
1、区位图
2、规划范围图
3、原用地规划图
4、修改后用地规划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