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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生成日期 2023-12-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第7号公告:苍南县公安局2021和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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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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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要求,苍南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3日至4月30日,对苍南县公安局2021和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苍南县公安局内设职能科室31个和派出机构15个(实际运行14个),直属部门2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全局政法专项编制808名(含龙港调剂编制24名),事业编制37名(戒毒所、禁毒指导中心),编外人员编制1589名。截至2022年底,实有行政专项编制人员763名(其中工勤18名),事业在职人员34名(戒毒所、禁毒指导中心),全县公安系统编外人员1432名。

根据苍南县公安局账面资料反映,苍南县公安局(局本级含看守所)2021年账面期初结余170.66万元;2021年至2022年账面总拨入经费86713.1万元,总支出86855.88万元;2022年末账面结余27.88万元。截至2022年底,资产合计21131.6万元,负债合计637.2万元,净资产合计2049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苍南县公安局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情况

1.年中预算调整较大。

2.部分项目经费执行率低。

3.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不够准确,执行结果与采购预算差距较大。

(二)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1.未及时清理到期取保候审保证金。

2.未及时清理到期扣押款项。

(三)非涉案随身财物管理不规范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

1.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2.车辆数量账实不符。

(五)到期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未清理返还

(六)应收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收取

(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装修工程超工期

(八)废旧号牌处置收入未及时上缴县财政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苍南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管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程序操作,抓紧各项工程实施进度的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苍南县公安局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编制;清理涉案财物、非涉案财物和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交警大队车管所已搬迁新址;废旧号牌处置收入已上缴县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