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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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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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3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3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苍农〔2023〕66号)文件,经农户申报、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并组织公示,核定全县享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5830户、补贴面积172323.06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03.78元,现拨付2023年度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788.37万元(详见附件1),并相应增加你单位2023年度“20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列“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经济科目。

一、补贴范围与对象

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不予补贴范围:1.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2.发展林果业(茶叶、多年生中药材)的耕地;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4.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抛荒耕地坚决取消补贴资格。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补贴标准

依据上级下达补贴资金总额和乡镇上报核定的耕地补贴面积统筹确定,2023年中央下达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1788.37万元,其中1759.08万元(浙财农〔2022〕83号)、29.29万元(浙财农〔2023〕33号),补贴面积172323.06亩,核定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103.78元。

三、补贴发放方式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纳入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管理项目清单的通知》(浙财基函〔2017〕16号)文件规定,此项资金通过“一键达”系统在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发放到户。

四、有关要求

为做好本次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保护和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性,确保我县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切实完善公示制和档案制。根据省文件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乡镇对本区域耕地地力补贴的申报、公示、资金发放情况负责。乡镇必须保存好各类清册申报表、公示件等纸质材料,备份好农户补贴电子数据,以待检查。

(三)加强补贴资金的审查和监督。各乡镇要按照省、县有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对本区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工作要严格监督和审核把关,加强对粮食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享受补贴资金资格,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2023年苍南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3年苍南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清册

(一键达系统推送)

 

苍南县财政局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6日

 

苍南县财政局农业科承办                  2023年6月26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苍南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户、亩、元

乡镇

户数

补贴面积

补贴金额

资金来源1:浙财农

〔2022〕83号

资金来源2:浙财农

〔2023〕33号

合 计

115830

172323.06

17883700.00

17590800.00

292900.00

灵溪镇

29477

46936.93

4871119.01

4578219.01

292900.00

钱库镇

22044

30331.99

3147856.52

3147856.52


金乡镇

11910

17289.67

1794323.35

1794323.35


宜山镇

3479

4747.29

492674.09

492674.09


望里镇

4198

4007.12

415859.48

415859.48


桥墩镇

9009

16057.53

1666451.39

1666451.39


矾山镇

2961

3500.30

363261.17

363261.17


南宋镇

2291

2996.25

310951.22

310951.22


藻溪镇

6213

8816.87

915015.03

915015.03


赤溪镇

4074

6524.10

677071.68

677071.68


马站镇

8439

15247.88

1582426.03

1582426.03


炎亭镇

511

529.49

54950.57

54950.57


大渔镇

24

13.25

1375.09

1375.09


莒溪镇

3068

3044.36

315943.05

315943.05


霞关镇

949

1154.41

119804.69

119804.69


沿浦镇

4917

7897.88

819642.42

819642.42


凤阳乡

772

653.00

67768.40

67768.40


岱岭乡

1494

2574.74

267206.81

267206.81


 苍财农〔2023〕93号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