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连日来,我县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监管、隐患整治、路面严管和精准宣教,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源头监管
严管重点车辆及人员
压实重点运输企业监管责任。依托全省统一的道路运输监管平台,对运输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加强安全等级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对重点运输企业实施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安全隐患治理等全流程闭环管理,达到省市工作要求。要完善驾驶人疾病以及危险驾驶犯罪等信息共享和比对机制,加强驾驶人资格核查和聘用管理,杜绝“带病”驾车。
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持续做好“两客一危一校”、大客、中客、重货、重挂、面包车等九类重点车辆“三率”(报废率、检验率、违法处理率)常态化清零和校车、殡仪服务车、农用三轮车等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并加强常态联合执法。
严管严查
规范车辆驾乘行为
加强源头管控。全面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源头管控力度,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严厉查处非法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配件(遮阳篷伞、非标电池、非标头盔等)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以旧换新、折价换购的非标电动自行车要加强流向监管,杜绝已经淘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再次流入市场。
落实行业监管。加强重点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落实重点行业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禁止非标电动自行车进场操作等措施,加快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淘汰工作。在年底前重点行业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淘汰率达100%,未置换的非标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加大外卖企业从业人员及电动自行车管理,加强对外卖行业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和安全教育。
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各单位要管好所辖的门口、路口、村口,要加强学校、医院、住宅小区、产业园区、菜市场、快递小哥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电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整治隐患
严控重点交通路段
营造协同共治格局。聚焦道路交通安全薄弱地区,按照“属地管理”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原则,将全县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实现全县所有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四平台”体系,形成以乡镇、村社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主体、各部门协同发力深度参与的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
隐患治理“发一查十”。聚焦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事故多发点段、路侧开口、国省道公路平交路口等各类安全隐患,开展“起底式、全覆盖、全要素”排查,按照“一点一策”要求,认真分析隐患症结,逐一进行整改。
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重缺乏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加大安全防护栏、防护墙、强制减速带等设施建设力度,以及城区主要路口、车道抓拍设施设备覆盖面。对于新建公路,要及时将相关设施安装到位,加强重点路口管理,切实降低事故风险。
路面严管
严查重点违法行为
重点路段违法查处。将重点路段纳入常态化巡逻与违法整治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易肇事违法查处。针对酒驾、失驾,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闯禁、逆行、违停、疲劳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未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等易肇事违法进行重点查处,以及对未悬挂号牌、悬挂其他非法号牌或悬挂其他备案牌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查扣。
加大科技建设投入。在全县40个主要路口建设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抓拍设备,建设非机动车道内抓拍点位50处、非机动车人车融合采集点4处;在灵溪镇多个路段建设违法抓拍点位20个。加大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建设力度,实现全县交通信号灯路口达到90%的省定要求。
创建交通严管示范路口路段。全面开展交通严管示范路创建,加强违停查处,对严重影响通行的违停车辆一律拖移,订立停车规矩,加强严管示范路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和停车管理,改善交通秩序;同步开展交通严管示范路口创建,通过完善路口交通设施,强化日常管理,确保严管示范路口综合守法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