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3-8727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10-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政办〔2023〕69号 |
苍政办〔2023〕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苍南县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已经县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2024年度苍南县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医疗保障能力,加快构建全民医保体系。根据《2024年度温州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温政办函〔2023〕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聚焦短板,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全民参保工作,确保2024年全县基本医保户籍人口参保率达99.7%以上,“浙里惠民保·温州益康保”(以下简称“温州益康保”)总参保率达到55%以上、力争65%以上,切实维护参保人医保权益,为全县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举措
(一)明确标准,统一规范。根据《温州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温政办发〔2021〕65号)、《温州市全民医疗保障办法》(温政办〔2022〕86号)和《2024年度温州市医疗保障全民参保工作方案》(温政办函〔2023〕2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按要求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巩固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1.明确筹资标准。2024年度本县城乡居民医保(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74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8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1160元/人;2024年度“温州益康保”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50元/年,成年人100元/年。
2.确定资助对象。为推进具有苍南特色的共富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与惠民型商业补充保险的紧密衔接,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确定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温州益康保”的资助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资助参保对象为: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对象,个人缴费290元,县财政补助1450元;特困供养人员、三老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居民、农村独女户或二女户家庭女儿本人及其父母、县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的父母等10类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温州益康保”的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三老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父母、婴幼儿、学龄前儿童等10类人群的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乡镇通过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税务医保申报缴费系统、教育部门学籍管理系统等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摸清各地各单位应参保人员底数,实时识别参保人参保缴费状态,形成本辖区参保和未参保数据库。加强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不参保失信惩戒制度。制定精准扩面措施,对未参保企业抓参保、未参保人员抓登记、已参保企业抓漏保、断缴人员抓续保、困难群众抓资助,确保应参尽参、应缴尽缴、应保尽保。
(三)精准分类,协同推进。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推动精准参保扩面提质。
1.学生群体。县医保、教育、商业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联动,开展校园专项行动,在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技校) 等开展政策宣传动员,联合“温州益康保”共保体建立学校联络机制。
2.普通城乡居民群体。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等组织,并量化工作目标,开展全民参保专项行动,网格化推进户籍人员参保缴费工作。持续推进新业态就业人员根据实际需求自由选择参保方式和参保险种。
3.企业参保群体。县经信局和商务局要分别对全县的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及参保意愿,督促企业单位及时为从业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积极动员各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家属及时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温州益康保”,确保应保尽保。
4.老年人群体。要切实落实乡镇属地参保主体责任,发挥慈善医疗救助共富基金作用,凝聚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做好老年人、相对低收入家庭户人员等资助参保工作。
(四)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健全县乡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落实参保管理经办规程,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流程,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实现参保缴费“全城通办”。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厅联办”“一站式”服务,有针对性加强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儿童、新生儿、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拓展多样化的参保缴费渠道,有效提升参保缴费服务便利化水平。县税务部门协同医保部门做好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相关工作,夯实缴费基数,规范缴费行为,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三、进度安排
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推进(2023年10月)。召开全民参保动员推进会,启动“全民参保惠全民”主题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基本医保和“温州益康保”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完成我县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录入工作。
(二)专项行动(2023年10至12月)。开展校园专项行动,动员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温州益康保”,定期对校园专项行动进行复盘,细化攻坚举措,及时通报工作落后的学校,督促参保工作有序推进;开展城乡居民专项行动,网格化推进户籍人员参保,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征缴工作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定期梳理未参保人员数据库,对未参保人数占比最高前三名的乡镇进行提醒谈话。及时复盘总结城乡居民参保专项行动,查找问题,明确措施。
(三)总结收尾(2024年1至2月)。将外地居住本地户籍、新入岗外地户籍职工等未参保人群作为扩面重点,做好未参保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参保动员及征缴工作。完成政策资助人群的政府资助资金拨付,确保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100%。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要协同合作,建立工作联动与数据共享机制。县医保局负责牵头做好整体工作协调推进,参保登记,数据通报等工作,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等部门负责做好资助参保对象的身份认定,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动员机关事业人员参保,县教育局负责动员教师和学生参保,县卫健局负责动员医疗机构的职工参保,县经信局负责动员规上工业企业的职工参保,县商务局负责动员商贸企业的职工参保,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和县银保监组动员负责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的职工参保,县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全民参保的报道和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温州益康保”资助人员的参保资金保障,县人社局、县残联等部门负责信息共享,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温州益康保”的政策解读,落实专人深入到各乡镇开展宣传推广,并及时做好结算赔付、资金发放、数据统计等工作。各乡镇要迅速行动,强化保障,明确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为参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做好宣传动员。线上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线下利用公交车、出租车、小区道闸等资源,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与科普,并在定点医药机构、镇街(社区)张贴医保政策宣传挂图,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深入开展进企进村服务活动,通过讲好医保故事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健康意识、参保意识。对参保意愿不强、不愿参保的群众,上门服务,讲清政策,做好帮扶,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要实时跟进参保进度、掌握参保动态,精准锁定参保对象,跟进做好参保动员工作。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温州益康保”参保率纳入县对各乡镇的考绩项目,县工作专班实行督查通报制度,每日通报、每周排名、每月督查。各乡镇要强化举措、分解任务,集中时间、全力攻坚,确保完成既定参保任务。通过口头提醒、工作提示单等定期对进度排名末3位的乡镇进行现场督导,未按时间进度完成相应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约谈相关负责人,确保全民参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