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马站镇228国道拆迁安置用地凤尾山村安置点1-9幢工程许可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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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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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行政许可

批 前 公 示

申请人曾跨施等118户及马站镇人民政府,日前向我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因住拆迁安置建房需要,要求在马站镇228国道拆迁安置用地凤尾山村安置点1-9幢安置建房(公寓式)。其施工图如附图所示,其主要要求是:

1)使用功能:住宅:

2)用地面积:16346平方米;

3)建筑占地面积:4473.3平方米;

4)总建筑面积:27392.31平方米;

5)层数:6层;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59883502  64787272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