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异议公告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权利来源
原权利人
建房时间/现状
用途
申请人
申请登记类型
备注
1
金乡镇狮山路8号
浙(2018)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28843号
薛成东
1995年、五层混合结构
农村宅基地
薛志威
继承
继承属于薛成东50%的产权
公告期为3个月,如有异议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苍南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提出异议。特此申明!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