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苍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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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苍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拟制定《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苍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20231020前以传真、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中心

联系人: 杨祥余

联系电话:0577-64718829   传真:0577-68885766

联系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

附件1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苍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征求意见反馈单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011


附件1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苍南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