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7/2023-88161 | ||
组配分类 | 规划信息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1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民〔2023〕70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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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国家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不竭动力,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求。
苍南地处浙江最南端,有浙江南大门之称,更是全省山区26县之一,下辖16个镇、2个少数民族乡。2020年,全县户籍人口96.97万人,常住人口85.4万人,其中户籍未成年人20.2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0.91%,未成年人基数大,占比高。“十四五”时期是苍南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迈上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提升儿童关爱服务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发展儿童福利事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与“两个先行”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制度,健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儿童关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苍南实际,编制《苍南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属专项规划,旨在确定“十四五”时期苍南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本规划突出宏观性、指导性和操作性,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范围为苍南县行政区域范围,规划期限2021年至2025年,以2020年为规划基准年。
规划依据和参考: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第4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二)政策文件及规程规范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
3.《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
5.《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通知》(民函〔2021〕68号)
6.《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民发〔2017〕126号)
7.《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
8.《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4号)
9.《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检发〔2020〕9号)
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67号)
11.《苍南县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苍未保委〔2022〕2号)
12.《苍南县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方案》(苍委办〔2022〕59号)
(三)相关规划
1.《“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3.《浙江省关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行动方案(2021-2025年)》
4.《浙江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5.《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温州市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
7.《温州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8.《苍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规划对象:
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十三五”以来,苍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聚焦孤残、困境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需求,整合公共资源,加大经费投入,扩大服务供给,推进改革创新,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儿童福利制度体系不断健全。适时修订《苍南县儿童基本生活福利保障实施办法》,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得到巩固加强,普惠型儿童福利政策得到省市的高度肯定。《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苍南县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关于开展示范型儿童之家创建工作的通知》《苍南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制定出台,强化了儿童福利事业的纵深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
儿童福利工作力量不断加强。进一步完善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等1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苍南县儿童福利工作(农村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实现了机制协同、政策协同和资源协同。截至2020年底,建成“康、教、养、育”一体化的县级儿童福利院1个,示范型“儿童之家”36个;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18人,村(社)儿童主任427人,同时建立儿童主任服务补贴制度,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儿童主任应配尽配,儿童主任服务补贴应补尽补,基层儿童工作力量有力强化。
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建立起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相匹配,与其他社会救助、福利制度相衔接,分层分类、应纳尽纳、适度普惠、自然增长的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机制。调整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5次,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十二五”末的1258元/(人·月)提高到1722元/(人·月),同比增长36.88%;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十二五”末的755元/(人·月)提高到1378元/(人·月),同比增长82.5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非低保低边的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十二五”末的453元/(人·月)分别提高到1378元/(人·月)和827元/(人·月),分别同比增长204.19%和82.56%;低保低边中的重残、重病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十二五”末的378元/(人·月)提高到1378元/(人·月),同比增长264.55%。全面落实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困难残疾儿童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儿童护理补贴及住房、就业等各项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贫困家庭病残儿童添翼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惠及孤困儿童92人次,儿童福利事业工作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国家大局成效明显。
儿童关爱保护氛围更加浓厚。多渠道筹措资金,与学校、社工组织、志愿者协会合作,组建专业队伍,从临时照护、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监护干预、护送转接、兴趣发展等方面给予未成年人帮助和指导,确保各项儿童福利政策落细落地,基本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组建家庭教育团队,积极开展家教公益巡讲、健康咨询、心理辅导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等“三进”活动。推动家校共建工程,建立学校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和帮扶纳入家校共建项目,开办“让爱留守 ”儿童心理辅导讲座41场,服务学生和家长6350余人次。建成苍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组织中小学生、留守儿童到基地参观学习,基地获评浙江省青少年维权岗。开展“童心向党”“法治进校园”“检爱未来”“星闪苍南”等品牌活动共800余场次,2万余名未成年人受惠。培树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3家,其中苍南县扶苗公益服务中心培育发展39家爱心共建单位、200余名志愿者共同常态化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彩虹计划”活动642场次,受益儿童达3万余人次,守护童年“彩虹计划”被评为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示范项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儿童福利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五年,肩负新的时代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为新时代新阶段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指明了新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团结广大儿童工作者,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新时代儿童福利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地位作用、基本职责、发展动力和使命任务,为儿童福利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新阶段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描绘了新蓝图。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了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兜底监护等法定职责。成立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为推动儿童福利事业服务更加均等可及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加全面均衡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
浙江省、温州市地方层面为新时代新阶段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续写了新篇章。浙江省积极落实共同富裕示范探路的新使命,聚焦儿童福利改善,率全国之先编制《浙江省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构建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温州市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载体,持续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融入城市发展全局,助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
新的历史方位对新时代新阶段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进入新发展阶段,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党和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县“两个先行”、“八八战略”、数字化改革、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苍南县儿童福利事业面临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的新任务,更加需要强基础、转方式、拓领域、优保障,采取有效举措,在增进民生福祉中扛起责任,勇于担当。
直面我县现阶段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要求新时代新阶段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必须有新作为。一是儿童福利供给结构有待调整。标准化政策制度规则体系不够完善、孤残儿童供给结构待调整。二是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尚未有效运行。未成年人统筹协调机制运转不高效,与新形势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儿童类公共服务不够均衡、“六位一体”保护不够全面、儿童权益保障有待充实。三是儿童福利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人才技能待提升、精准化个案服务能力待加强。四是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尚不完善。儿童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缺乏、现有儿童服务品牌效应不突出,需进一步培育发展。五是数字化改革发展动能有待加速。儿童数智服务平台社会参与度不高,部门间运用大数据服务儿童工作的意识有待加强、理念有待转变。
“十四五”时期,苍南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应正确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障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以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推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形成普惠一体、发展型儿童福利和全面达成“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格局为抓手,落实“高质量”基本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特点相适应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创苍南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新局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和“浙江省暖心服务标杆区试点”建设,加快提升我县新时代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公共政策体系和未成年人保障体系,着力构建部门深度融合、社会深度参与,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发展新格局,为全国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苍南样本。
坚持党对儿童福利事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儿童福利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在处理未成年人事务中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和全面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全局谋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有效发挥县乡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制度设计、部门协作。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新时代未成年人“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加强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在儿童福利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运用,高标准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区块平台,通过数字赋能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服务基本覆盖。强化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鼓励基层开拓创新,探索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数字化改革。
到2025年,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机制运转更加高效,政策制度规则体系更加健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发展更加高质,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数字化支撑儿童服务更加便捷,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水平普遍增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基本达成。
儿童福利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制定出台一批切合苍南实际的儿童福利政策制度,县乡两级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更加健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部门职责更加明确、协作更加有力;城乡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进一步完善,联动响应机制运转顺畅;社会力量参与更加有序。
儿童福利阵地建设更加完善。县儿童福利院完成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保障服务更加高效。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现实体化运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示范型儿童之家实现乡镇全覆盖。
儿童福利服务保障更加精准。建立健全普惠一体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困境儿童应保尽保,保障标准稳步提升;落实儿童监护制度,全面履行儿童监护兜底职责;城乡儿童福利服务供给充分,儿童获取服务更加便利。
儿童福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选优配强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儿童主任,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儿童福利领域数字化服务应用水平全面深化,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和场景广泛应用。
表1 苍南县儿童福利事业“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20年 实际值 | 2025年 目标值 | 属性 |
协调机制 | 1 |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覆盖率 | % | 0 | 100 | 约束性 |
阵地建设 | 2 | 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率 | % | 20 | 100 | 预期性 |
3 | 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0 | 100 | 约束性 | |
保障水平 | 4 |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 元/年 | 20664 | 25000 | 约束性 |
5 | 每季度至少对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一次实地探访,实地探访率 | % | 30 | 100 | 约束性 | |
6 | 集中养育成年孤儿安置率 | % | 0 | 100 | 预期性 | |
能力建设 | 7 | 县未保委成员单位儿童权益监督专员配置覆盖率 | % | 0 | 100 | 约束性 |
8 | 县未保委成员单位联络员配置覆盖率 | % | 0 | 100 | 约束性 | |
9 | 孤困儿童保障申请“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0 | 100 | 预期性 | |
社会参与 | 10 | 拥有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数 | 家 | 2 | 10 | 预期性 |
11 | 培树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品牌项目数 | 个 | 2 | 10 | 预期性 |
建立健全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保障标准普惠一体新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保障标准普惠一体新机制。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低边中的重度残疾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及低保低边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均与县未保中心集中养育的孤儿同标,按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确定,每年动态调整、自然增长,确保保障标准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规范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和程序,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的异地通办机制。
持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保障新水平。持续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医疗、教育、康复、就业等方面的保障水平,拓展保障范围。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家庭寄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家庭培训和监护评估、监护保护制度。持续深入实施“明天计划”“助学工程”及“添翼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展助医助学工作。
专栏1 儿童福利保障工程 |
1.强化困境儿童精准保障。拓宽困境儿童保障范围,细化困境儿童类型,提高保障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应保尽保。 2.实施“添翼计划”提升工程。拓展服务对象、服务内容、资金来源,开展“添翼计划”扩面提档实践活动。 |
拓展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新路径。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入户走访、部门信息比对、大数据监测等方式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建立详实完备的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儿童主任定期入户探访,深入调查了解困境儿童保障及困境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准确评估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安全等方面突出问题,分类开展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动员、引导企业、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新方式。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完善苍南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乡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定期走访、重点核查、家庭监护监督等工作,分类采取救助帮扶、资源链接、监护干预等措施,有效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和应急处置职责。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外出务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留守儿童加强日常联络沟通,确保每周联系和交流不少于1次。指导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确定被委托照护人,指导其签订书面照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聚焦家庭保护织密“保护网络”。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每年为未成年人家庭提供不少于一次公益性指导服务。将落实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指导村(社)委会落实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监督责任,指导各乡镇、村(社)委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履行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强制报告义务。依托“儿童之家”,以“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专家”团队服务模式,帮助家庭提高科学育儿能力。
聚焦社会力量点亮“爱心火炬”。培育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工作者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教育矫治等专业优势,引导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慈善行为导向机制,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不断满足儿童多元化、差异化需求。聚焦当前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难点,实践“慈善+社工+志愿者”模式,开展“星闪苍南·爱在身边”关爱行动。探索“关爱基金+未保”慈善联盟新模式,鼓励县慈善总会“未”你“童”行皓悦关爱基金、县“信禾春阳”基金等关爱基金与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搭建慈善联盟,拓展“物质+服务”关爱项目,发展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路径。
聚焦全域治理树立“示范标杆”。每个村(社)委会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女性委员或妇联主席兼任,指导村(社)委会开展政策宣讲、信息排查、随访等工作,落实强制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职责。推动村(社)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等服务设施向未成年人开放。持续推进村(社)少先队组织和“儿童之家”建设。有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制度,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儿童友好城市和浙江省暖心服务标杆区试点创建,打造一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项目。
构建苍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应用系统。以“数字技术”赋能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管理数字转型、智能提升、融合创新,运用整体智治、量化闭环、协同高效的理念,解决申请渠道单一,政策获取、发现报告、数据归集难和闭环管理等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改革工作难点。以强制报告、学生欺凌、孤独症康教和多元化关护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司法六大维度的综合保护体系,以数据流为载体推动业务协同,促进“一体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一揽子”政策法规推送、“一站式”关爱保护的数字化协同治理。
专栏2 苍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应用系统六大应用场景 |
1.孤独症儿童康教场景应用。聚焦全县孤独症儿童群体监护人政策获取、全过程康教及全生涯支持等难题,构建康复教学、政策法规、服务机构、专家队伍、家长组织等模块,实现孤独症儿童线上居家干预与线下机构康复并举,全生涯的数字化、体系化、个性化、专业化社会支持服务体系,以数据驱动孤独症儿童康教服务在广度、深度、向度和温度等方面的提质升级。 2.学生欺凌预防宣教场景应用。破解呈高发态势的学生欺凌事件的(可能)群体隐蔽性强、敏感度高、发现报告难度大等问题,构建普法课堂、典型案例、干预措施、资讯前沿和发现报告等五个模块,力求通过各种普法宣传和可视性干预措施教育,在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的同时,为学生欺凌发现者提供基础信息上报专属通道,实现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和社会“五位一体”的预防和宣教效益最大化。 3.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场景应用。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报告、干预、帮扶、联动、问责等难题,构建普法课堂、典型案例、政策法规和强制报告等专门举报案件和联动帮扶的智慧模块。其中“强制报告”能同步上传照片或视频,有利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在创新和丰富举报方式的同时,也为公检法办案起到“变道提速”的功效。 4.多元化关护场景应用。破解申请渠道单一,提交材料繁杂;政策碎片化,难以全面、直观掌握条线关护政策;没有建立健全从主动发现、发现报告,到筛查比对、核查确认、“一体化”关护、跟踪回访,再到数据汇集的闭环管理机制等难题,构建政策法规、探访关爱、救助申请、我要报告、我要服务等模块。其中“政策法规”模块,把碎片化的政策法规线上分层分类。“探访关爱”实现线下探访线上留痕的监督模式。有救助申请事项及救助服务需求的群众在家扫描门牌二维码即可在“救助申请”模块申请救助事项。 5.队伍培训场景应用。破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神经末梢的村社儿童主任、未保社工及志愿者获取培训方式单一、赋能成效不明显、传统培训高等问题,构建知识库、培训活动、日常学习等模块,以网络在线为主,进行数据化、结构化、可视化、多元化和菜单化的知识管理及专业培训,健全从业人员动态化的常态学习模式,全面提升其职业服务能力,使“全员培训”机制真正落地见效。 6.未保综合体场景应用。构建中心概况、活动风采、孵化扶持和功能运维等模块,将县未保中心各功能区块联结一体、可视数控,创建综合运行全数字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数字化综合运行能力水平。 |
强化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库建设。以实有未成年人基础数据库为抓手,强化民政、教育、残联、妇联、公安、医保、康复培训机构等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归集共享,依托数字门牌系统、苍南县未保系统、浙里办等入口信息上报版块,构建社会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数据上报通道和协同单位管理端提供专属信息上报通道,完善特殊群体结构专题数据库,建立“全面覆盖+精准画像”群体数据库,以村(社)、学校为单位对全县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进行系统性排查摸底,做到“应统尽统”“应录尽录”“应退尽退”,为儿童福利工作提供更精准的数据支撑。
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制度。积极推动出台引领苍南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政策文件,依此为基础,突出机制重塑,立足苍南实际,着力制定出台孤困儿童精准保障与服务管路、家庭寄养管理、成年孤儿安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与从业禁止、保护热线、未成年人心理危机干预、个案会商、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家庭教育指导、未保设施建设与运行等方面配套文件。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联动、涵盖“六个保护”的1→N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制度规则体系,以标准化保障立体化、规范化工作体系。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县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建立“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响应机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开通全覆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进一步畅通强制报告和救助保护渠道。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向全社会未成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救助保护、心理疏导、政策链接等线上线下关爱服务。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强化未成年人监护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原则,持续巩固和强化家庭在保障儿童生存和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监督、帮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依托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搭建民政和相关部门联动响应的一体化平台。建立监护评估机制,加强危机干预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体系建设。指导村(社)委会及时报告和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不依法履行监护权的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处置力度。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创新转型。加快推进苍南县儿童福利院创新转型,明确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相关职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机构场所资源优势,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等多种形式,积极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机构开展儿童养育、教育、走访、评估、心理辅导、家庭养育能力培训和社区照顾等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加强以苍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轴心,苍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成长基地、青少年文明实践基地、孤独症儿童康教基地、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防灾减灾教育基地为支点的“1+6”未保教育基地体系建设。
专栏3 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工程 |
1.加快儿童福利院创新转型建设。推进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功能区建设及规范化运维,加强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与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特教机构合作,提高机构服务水平和孤困儿童生活质量。探索向社会残疾儿童拓展服务。推动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达到定点康复机构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目录。推动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设置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岗位,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2.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依托乡镇社会工作站等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明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未保站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3.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到2025年,全县完成示范型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全县建有示范型儿童之家的乡镇占比达到100%。儿童之家规范化运行,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提供临时照料、文化娱乐、精神关爱、亲情联络、儿童保护等服务。 |
强化儿童福利人才队伍建设。全面组建“权益监督专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四元服务主体队伍,实现儿童福利工作队伍专业化、多元化、品质化。配齐配强儿童福利工作人员,重点服务服刑人员或强制戒毒等限制自由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定群体。加大医疗卫生、康复保健、特殊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力度。建立健全基层儿童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定期轮训等制度,加强学校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等专业领域人才培养和评估体系建设。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社会工作者、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儿童主任三项配置率和儿童主任服务报酬、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运营补助经费。
加强机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不断健全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消防、食品、建筑物和公共卫生等安全风险防控及隐患排查的制度规范。加强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爱岗、爱民、爱童、护童意识,筑牢安全管理防线。做好儿童身体、心理疾病日常监测工作,主动发现儿童身心问题,及时开展医疗救治或心理干预。
强化工作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儿童福利领域重大风险预防和应对机制,持续开展儿童福利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紧盯儿童养育服务、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使用、购买服务项目实施等方面隐患问题,制定有效应对措施。落实机构工作人员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和准入制度。加强民政儿童服务对象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收留抚养工作。
加强安全应急值守。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处置及应急值守工作,健全完善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以案例复盘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和处置技能培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探索建立领导在岗带班、值班长综合协调、各值班岗位联合值守的应急值守体系,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将儿童福利工作列入苍南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苍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福利工作新格局。强化规划目标、规划任务、规划项目的分解落实,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儿童福利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建立多渠道、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支持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加速筹建未成年人关爱基金。加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向儿童福利事业的倾斜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当前基层服务人力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的普遍性问题,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支出标准和工作责任合理安排所需经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儿童福利事业保障和发展。
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及发展成就,宣传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宣传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强化法治培训,提升广大儿童工作者的依法履职意识和专业服务能力。加大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普及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效经验。做好以案说法的宣传引导工作,有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创新评估方式方法,通过自查、抽查、专项检查、委托第三方评估、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方式,丰富评估内容,提升评估深度。县民政部门对本规划和本地相关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开展监测评估,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畅通群众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
序号 | 政策名称 |
1 |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2 | 《苍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
3 | 《家庭寄养管理与服务工作规范》 |
4 |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指引》 |
5 | 《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指引》 |
6 | 《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规范》 |
7 | 《苍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抚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工作规范》 |
8 | 《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工作指引》 |
9 |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工作指引》 |
10 | 《关于支持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协作机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1 | 县未成年人保护 中心建设 | 到2024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孤独症儿童康育康复、孤困儿童生活教育照护、特色童谣展示、孤困儿童社会生活情景模拟训练、监护缺失未成年人临时照护、青少年安全教育、儿童社会组织孵化、远程观察、个案会商等功能区和儿童室外活动等功能区域,兼具康育康复、赋能培训、兜底监护、大学生社会实习实践、会商评估、组织孵化等功能。 |
2 | 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站建设 | 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与服务评估指南》推进建设,到2023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 |
3 | 示范型 “儿童之家”建设 | 按《示范型儿童之家建设与服务评估指南》推进建设,到2022年度全面完成省定示范型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
4 | 儿童服务类 社会组织培树 | 立足苍南实际,到2025年,培树并获温州市儿童服务类优秀社会组织称号7家。 |
5 | 关爱基金 | 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公益模式,搭建社会支持体系,凝聚全社会爱心力量,让未成年人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充满亲情的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到2025年,成立两家未成年人关爱基金。 |
6 | 青少年教育基地 | 到2025年,建成以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轴心,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成长基地、青少年文明实践基地、特需儿童康教基地、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防灾减灾教育基地为支点的“1+6”未保教育基地体系,各基地功能互补、覆盖城乡。 |
7 | 未保数字系统 | 直面孤独症儿童等重点群体和学生欺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等焦点、热点事件, 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服务管理,运用整体智治、量化闭环、协同高效的理念、思路、方法、手段破解我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改革工作存在的申请渠道单一、政策获取、发现报告、数据归集难和闭环管理等难题,以数据流为载体打通业务流、决策流、执行流,强化智能帮扶的主导作用,推进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打造“一体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一揽子”政策法规推送及“一站式”关爱保护、“一码通”(门牌二维码)居家登陆的实用实战实效的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系统应用场景和能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8 | 儿童快乐驿站 | 以“儿童之家”为主阵地,到2025年,让共享社·幸福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会工作站、文化驿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等阵地全面融入儿童友好元素,完善儿童服务阵地建管用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活动效果,增强儿童在快乐驿站的获得感和体验感。 |
9 | 童谣文化“IP” | 探索弘扬传统文化与常规教学相结合的新机制,加强童谣文化的推广和展示,构建童谣研究体系,鼓励社会各界进行童谣文艺创作,全面培育苍南童谣文化“IP”。 |
10 | 儿童友好小镇 | 马站镇以文旅融合为途径,打造多样化、成体系、寓教于游的儿童友好小镇,如针对研学游、亲子游新业态、半山半岛滨海休闲旅游等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对象 |
1 | 探访关爱 | 全面落实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探访关爱制度,村社儿童主任对辖区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每月探访关爱至少1次,乡镇儿童督导员对辖区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每半年探访关爱至少1次,发现需关爱帮抚等困难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到2023年底,实现线下探访关爱率、关爱帮抚率、线上留痕记录率“三个百分百”。 | 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 |
2 | 代爸代妈 | 根据辖区留守儿童的数据,开展实地考察走访和个案观察,征得监护人以及孩子的意愿之后,对部分留守儿童,进行代理爸爸、代理妈妈关爱进家庭活动,弥补孩子心灵上的关爱空缺。 | 留守儿童 |
3 | 彩虹课堂 | 依托儿童之家阵地,在山区半山区乡镇开展各类公益课业辅导活动。 | 孤困儿童 |
4 | 强制亲职教育 | 创新机制出台《强制亲职教育实施方案》,对涉罪或受侵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及实施监护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实施强制家庭教育。源头改变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引导父母履行职责,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家庭、学校与社会。 | 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
5 | 心理帮扶 | 对区域未成年人筛选排查,确定服务对象,招募专业社工和志愿者队伍,通过专业化帮扶手段,为未成年人提供积极的心理帮扶支持与救助措施,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6 | 康育康复 | 聚焦孤独症未成年人特需群体,全面实施“添翼计划”扩面提档实践活动要求,优先保障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孤独症儿童,兼顾康复训练适应指征,按综合比对、功能评估和集中筛查确认服务对象。采用护理员“一对一”牵手陪护与家长陪护相结合的方式对孤独症儿童进行集中康育康复。 | 孤独症儿童 |
7 | 助学工程 | 在孤儿助学体制机制基础上,拓展助学工程资助对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对18周岁前已纳入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且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军事院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予以适当资助金。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8 | 全生命周期 医疗服务保障 | 到2025年,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产前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疾病筛查实现愿检尽检,严重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并逐步降低,出生缺陷儿童困难家庭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90%以上,高额医疗费用帮扶化解率达到100%,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 出生缺陷儿童 |
9 | 医疗关爱救助 | 凝聚全社会爱心力量,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依托苍南县慈善总会下设的助医类关爱基金,为困难未成年人提供医疗关爱救助,同时覆盖助学、就业技能培训关爱资助、涉案未成年人的关爱救助等。医疗关爱救助尽可以延伸实行全量兜底救助,即按医疗总费用经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其他救助后的剩余费用以内予以救助。 | 因病困难未成年人 |
10 | “一体化”救助服务体系优化提升 | 开展孤独症儿童救助体系优化课题调研,以当前孤独症儿童社会救助的现状为切入点,通过深入调研、科学分析,从康复机构、专业师资力量、政府关切、社会公众以及自闭症儿童家长等维度出发,梳理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提出有针对性、有见地、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和调研成果,推动我县孤独症儿童“一体化”救助服务体系再优化再提升。 | 孤独症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