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0/2023-73531 | ||
组配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3-0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适用范围
1. 涉及的内容: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 适用对象: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
二、办事依据
1. 《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
3.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5.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5号)
三、受理机构
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55号人民大会堂后面)3楼7-11号人社窗口、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府东小区南区1-11幢一楼)
四、申请条件
1.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3.处于无业状态。
五、申请材料目录
1. 《失业人员登记表》原件一份
2. 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一份
3. 港澳居民需另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民证
4. 台湾居民需另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
六、申请接收
1.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2. 联系方式:0577-68681233
办公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755号人民大会堂后面)3楼7-11号人社窗口、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府东小区南区1-11幢一楼)
七、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八、办结时限
10天(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