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县直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 发布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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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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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围绕党的二十大召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积极贯彻落实全“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

4.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5.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在我的有效实施。

6.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新颁法律法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促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7.结合各单位职能实际,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法

助共富·法护平安”行动,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人群、村社干部群众等重点群体,开展普法讲座活动不少于5场。

8.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做好本单位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9.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信息报道宣传力度,各单位每月向县普法办报送至少1篇普法动态信息或以案释法案例(报送至邮箱cnpfb@126.com)

10.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做好我县“双普”基地培育工作。

11.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参与以案释法微课比赛,行政执法单位组织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活动

二、个性工作

(一)县委办公室

1.牵头抓好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对各乡镇、机关、国有企事业、社会团体及村级组织、民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的档案法治宣传及教育。在全县范围内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

2.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在多个公共场所进行播放保密宣传片,面向全社会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保密意识,落实公民保密义务。

3.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通过典型案例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保密意识,防止各类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4.利用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周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司法工委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加强宪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协同相关委室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会同县普法办牵头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2.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工作

3.协助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监督和代表工作之中。在监督工作中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推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代表服务、支持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过程之中。

(三)县府办公室

1.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准确了解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2.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特点,持续抓好国家安全和保密法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

(四)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开展六送下乡,在委员中积极宣传法治,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委员法治意识,培养委员知法懂法用法习惯。

(五)县纪委县监委

1.制作宣讲纪法知识视频,通过横阳廉播进行对外宣传。

2.开展“铁纪仁心”说纪活动,通过纪检干部宣传纪法知识的形式,将党纪国法知识送到各个单位。

(六)县委组织部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

2.依托温州网络学堂,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

3.会同县普法办共同做好县管领导干部和全县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七)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1.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浙江、法治温州、法治苍南建设主题宣传。

3.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化建设典型选树工作,广泛开展重大先进典型、“最美苍南”和身边好人的宣传推广,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

4.继续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企业文化俱乐部、社区文化家园等基层阵地的宣教功能,发挥各类宣讲团作用,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5.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维护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县委政法委

1.指导全县政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加大文艺创作力度,充分运用平安浙江三微比赛、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等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

2.依托县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讲、组织“普法基层行”等活动。

3.开展先进典型“最美政法人”选树和宣传推广,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

4.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健全政治轮训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法单位教育培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县法院

1.在诉讼活动中,根据案件情况,在保守审判秘密和遵守审判纪律的前提下,利用办案的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解读,及时释疑解惑。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专家解读、宣传团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2.制定普法“工作月历”,在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家宪法日、警察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环境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周、禁毒日等重要节点以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普法。

3.在疫情防控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进法院参观、旁听庭审。组织法官走向街头、广场、社区、农村,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活动。

4.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推广“法治进校园”“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用学生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事实、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5.通过员额法官联系乡镇,借助共享法庭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十)县检察院

1.深入开展重大主题宣传,重点围绕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检察数字化改革等方面的成效亮点进行宣传,同时加强重要活动、时间节点的议题设置和宣传策划,强化检察权威信息发布。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抓好“三微”建设,通过原创短视频、检察故事汇、案例普法等多种载体,最大限度传播案例普法价值和蕴含的法治理念。

3.深化检校合作,通过“走出去”和“迎进来”相结合的普法方式,实现“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将法治建设最新经验和苍检生动案例带进课堂,同时进一步发挥好苍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普法教育作用,让未成年人零距离感受法治魅力。

(十县委编办

1.采取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办干部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等。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解读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培训、组工干部业务培训课程,邀请市委编办领导为苍南县委党校中青班、年轻班干部解读释义。

3.在县委、县政府机关内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条例》宣传点、树立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向来往各部门各单位干部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知识。

(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1.督促指导直单位党组(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

2.组织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

3.结合党务干部培训及党课安排,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通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常态化纪法教育,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理论素养。

4.扎实推进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相结合,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机关党支部、每位机关党员。

十三)县委党校

将法治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培训,设置法治专题讲座,举办学员宪法宣誓等学法活动。

十四)县委党史研究室

结合史志专柜活动,开展送志书送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法律。

(十)县信访局

1.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引导全民树立“诉求有理、行为合法”的正确导向及“信访不是法外之地”的理念,营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指导,厘清信访部门和责任主体的关系,严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3.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将信访工作导入法治轨道运行,确保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十)县发改局

1.开展《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开展信用、粮食、节能、散装水泥安全等普法宣传工作。

十七)县经信局

1.以企业法律需求为导向,着重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

2.以民营企业为主要对象,加强涉企政策宣传,对民营企业开展法治讲座、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学法用法的意识,指导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解决矛盾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解决问题。

十八)县教育局

1.针对教育行政干部、学校教职员工等人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治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2.实施青少年“法治护航健康成长”普法宣传专项行动;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以案释法微课征集展播。

3.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4.大力推进“数字+普法”,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实效性。

十九)县科技局

1.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

2.通过科技大课堂和每月主题党日学习,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3.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做好《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浙江省科学技术普及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十)县民宗局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

2.开展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和爱国意识。

3.开展民宗干部法治培训,提升民宗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4.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深入推进宗教依法治理。

二十一)县公安局

1.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严格执法资格岗位管理,促进民警学法常态化

2.组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鼓励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工作人员申报公职律师,培养各警种条线的公安法律专家型人才

3.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助推校园教育管理,加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

4.围绕金融、电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网络安全问题,宣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相关规章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5.为深入推进“最美霞关·法治渔港”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联解”模式,成立乡贤、党员先锋队、船老大等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该队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当“调解员”和“宣传员”作用,将矛盾化解在最初萌芽状态,实现海上矛盾不上岸,陆上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二十二)县民政局

1.结合与民政业务相关的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特殊节日,集中宣传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对象中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配合县司法局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农村法治阵地建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3.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组织开展《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

5.重点开展民政法治宣传和公益服务进社区活动,结合“最美霞关·法治渔港”建设专题开展普法宣传。

(二十)县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等专项普法行动。

3.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用法,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4.积极推进《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实施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双普共进”行动,组织培育社会大普法六优行动计划。

5.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

6.继续深入推进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建设,落实工作方案,与福鼎、泰顺等地开展交流协作。

7.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方式和载体,深化普法新媒体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8.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在全县积极组织参加“以案释法”微课比赛、“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最美温州 无法不抖”法治抖音大赛等一系列法治文化活动。

(二十)县财政局

1.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新法新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成立财政理论宣讲团,在财政支部和国企集团开展专题理论宣讲。

3.突出“党建领航”党建与业务紧密融合,上门服务部门企业、开展集中培训。

(二十)县人力社保局

1.持续开展人社便民惠企政策措施的解读释义,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

2.围绕“浙江无欠薪”、充分就业、人才强国、社会保障等主题,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发布人力社保领域典型案例。

3.牵头组织开展《温州市家政服务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提高地方性法规知晓率、影响力。

(二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为普法重点,结合4月爱鸟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6·8”海洋日、“8·29”测绘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结合案情规范办案,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信息告知行政相对人。

二十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向施工单位及工人介绍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在工程建设领域常见的违法犯罪表现形式,鼓励积极检举揭发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2.开展《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违法装修行为的危害,树立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依法装修意识。

3.以“安全生产月”为抓手,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二十八)县交通运输局

1.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策部署和县普法办的有关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质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工地·政企共建促发展”专项普法活动,深入交通建设工地及项目现场,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宣讲,以此将宪法法律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员工日常工作生活,推进法治建设与企业发展深度融合。

2.每月收集一例关于公路、道路运输、港航、交通工程等领域具有典型意义、指导价值的案例,供执法人员研讨学习,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实现普法与执法良性互动。

3.开展以“依法生产记心头·远离航道保安全”为主题的航道保护法规宣传活动,为切实解决渔船非法占用航道问题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有效提升霞关港口航道通航效率。

二十九)县水利局

1.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志愿者代表、普法志愿者在企业、校园等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利用已建成的节水宣教基地,开展水资源、节水普法宣传。

三十)县农业农村局

1.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

2.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三联三送三落实”等重要节点和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普法工作,促进普法从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

3.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主题活动。

4.通过举办参加“三农”“三新”知识大讲堂、全市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班、全市农业执法队伍军事化集训暨“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渔政铁军”军事集训等活动,开展“三农”干部普法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水平。

三十一)县商务局

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十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1.进一步统筹线上线下“双平台”普法阵地。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

2.充分发挥专业文艺院团和群众文艺团体的作用,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色、地域特点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精品,大力开展法治文艺创作展演工作,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3.结合“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重大节庆日,面向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持续加强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4.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三十)县卫生健康局

1.深入学习贯彻和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提高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
   2.结合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责任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传播卫生健康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结合“八一”建军节、春节慰问驻苍部队和“三服务”活动,送法进部队,切实加强针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守法用法。

2.结合清明节和“9·30”烈士纪念日,开展“崇军苍南颂英烈”系列褒扬纪念活动,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自觉崇尚、学习、捍卫英雄烈士。

(三十)县应急管理局

1.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2.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森林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节点为载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3.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十)县审计局

1.组织全局审计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通过新旧对照逐条学习审计法修改内容,准确把握修订背景和法条内涵。

2.通过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全面提升群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提高群众指导监督、参与监督的意识。

3.结合正在开展的各项审计项目,积极向被审计单位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

三十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选取较为典型、针对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例进行阐述,增强以案释法教育的成效。

2.“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首要措施,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显示屏、单位门户网站、咨询接待、12315维权服务网络等方式,发布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信息、推送案释法典型案例,提供法律指导服务

3.加强新媒体新技术运用,重点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十八)县统计局

1.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统计法的知晓率。大力动员组织社会公众参加国家统计局、省普法办、市普法办、县普法办等单位组织的各项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持续增强社会公众法治素养。

2.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公众作为统计法治社会宣传员主动参与普法活动。

三十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教科书案例指引编撰。

2.开展全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新增执法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全市各级综合行政执法干部的法律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十)县税务局

1.多渠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精准推送涉税信息、通过纳税人学堂上传培训视频、热点问答等辅导材料,并通过办税服务厅、热线、网线等形式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

2.结合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通过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活动,推进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四十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温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

2.公开发布典型案例,适时公布全县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3.在“六五”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重要节点,会同有关部门针对企业和公众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十二县气象局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

2.宣传《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部部门规章开展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3.“最美霞关·法治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强化《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宣传

4.“3·23世界气象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宣传科普活动中融入气象普法内容。在日常宣传科普工作、宣传科普活动、科普场馆中加入气象普法内容。

5.做好《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宣传解释工作。

(四十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通过邀请法学专家、法务人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或收听收看法治讲座专题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学习。

2.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学法内容,加强宪法法律教育,每月集中学习与自学不少于1次。

3.坚持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学法成果运用到法治实践中去,把学习法律与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严格依法管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十)县政务服务中心

1.做好本单位日常学法工作,重点做好“国家安全法和保密法”的宣传教育,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

2.充分利用中心电子显示屏等资源,配合其他机关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四十五)县融媒体中心

1.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分别制作“平安苍南”、“玉苍警示”专题节目。

2.在《苍南新闻》、《今日苍南》等平台开设“反诈防骗 你我同行”等普法专栏。

3.在广播、电视、报纸、看苍南APP等平台刊播普法公益广告。

四十六县新居民服务中心

依托网络问卷平台,以《浙江省流动人口登记居住条例居住条例》、《苍南县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苍南县平安建设知识”、“苍南县新居民法律维权服务”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小常识”等政策法规和日常知识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居民学法用法考试活动。

四十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1.围绕国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动员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参与宣传,发挥营业网点自宣传作用。

2.推动多途径深化开展《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四十八)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中心

组织赴老城改建项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

四十九)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组织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向企业宣传法律,解释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引导企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2.抓牢理论宣传,积极营造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开展新一轮法治研究课题调研,及时完成报告撰写并结题。

3.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森林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制作并发布普法短视频,组织线上普法有奖知识竞答,开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普法活动。

五十)县邮政管理局

1.大力宣传《快递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日常学习、培训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邮政快递企业进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观念和法律素质。

2.利用安全生产月、禁毒日、世界邮政日和其他纪念日,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五十一)县城市建设中心

1.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邀请专职律师赴新区在建项目工地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一线施工人员解读民法典、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告知其享有的权益以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升一线建筑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组织本中心志愿者、律所志愿者共赴万紫苑安置小区开展“送法进万家”普法宣传、知识问答、法律咨询等活动,提升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全域法治建设。

五十二)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积极开展营商环境和招商引税政策宣传,利用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2.加强异地苍南商会的法律宣传,开展送法进商会活动。

五十三)县消防救援大队

推行消防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任务实施清单。主要通过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存在的违法行为符合适用条件的,消防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通过签署《轻微违法行为告诫承诺书》,宣传相关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五十四)县团委

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三禁三防三自”“亲青帮法治巡回讲座”等活动每年不少于20场。

五十五)县妇联

1.利用“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贯彻男女平等国策的良好氛围。

2.深化“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线上线下开展“平安禁毒宣传月”“平安家庭宣传季”等活动,在“平安家庭”“最美平安妈妈”“最美家庭”寻访以及反家庭暴力、家庭禁毒、家庭反邪教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3.继续发挥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婚姻家庭辅导员、“平安妈妈”等平台和群体的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为有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家庭教育等需求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公益性普法维权服务。

五十六)县文联

1.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2.组织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做好本单位县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3.充分发挥文联自身文艺特色优势,结合“三服务”及重要节庆,开展文艺惠民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法治主题书画作品。

五十七)县残联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深入推进《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积极宣传用人单位依法缴纳残保金政策,认真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

五十八)县红十字会

1.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12·4”国家宪法日,多形式、多载体、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结合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宣传教育。

五十九)县工商联

1.以工商联执常委和新生代企业家为主要对象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家的法律知识。

2.督促工商联所属商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学习涉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调解工作中、在解决矛盾纠纷时能够运用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解决问题。

3.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深化“千所联千会”,进一步畅通商协会与律所的沟通联系渠道,提高会员企业的法律意识,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六十)县工业园区建设中心

1.通过组织举办法治讲座、参加理论学习、参加普法考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2.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条款,集中观看党风廉政建设警示和示范教育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全体干部法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

3.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重点,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干部自学、领导讲学与观看电教片、开展知识竞赛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

4.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主题党日”、扫黑除恶、“主题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