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苍南县中小学“美丽校园”评比和“五星示范校”复评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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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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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提升学校办学品质,经研究决定,举办苍南县中小学“美丽校园”评比和第一批“五星示范校”复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校园”评比,打造校园环境以“文明、美观、整洁、书香、活泼”为标准,形成良好的校园环境文化。创设富有创新性、温馨化、个性化、特色化,使之成为美雅整洁、舒适温馨、充满爱意的美丽校园。

二、参加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

三、评比内容及办法

(一)评比内容

1. 校园净化:校门口及校内公共场所整洁、卫生,无乱丢、乱堆、乱搭、乱设摊、乱停车、乱涂写、无蜘蛛网等现象。重点是食堂、厕所、教室、寝室、墙壁等“五重点”场所,要求教室、寝室、办公室等室内外清洁;墙壁上不出现脚印、乱涂画等;食堂清洁卫生,管理规范;厕所及时打扫、冲洗,定期消毒,无异味、无污迹、无污物。

2. 校园绿化:整体绿化有规划,设计合理,四季有绿,有一定的文化品位,同时注重养护,无人为践踏现象。

3. 校园美化:学校布局合理,做好道路和景点规划、命名及管理工作;学校建筑面有名称标志和激励性标语;学校各种标牌及提示语规范精致,教育性强;学生作品上墙,各种设施建设摆放有序,环境布置高雅美观,加强校旗、校歌、校标建设,校训、教风、学风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富有个性。

(二)评比办法

1. 学区初评

各学区所辖每一所学校均需上交申报材料,其中包括评分表、书面汇报材料、特色成果图片或影像资料各1份。学区对各校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部分现场考察名单。学区根据材料和现场考察结果进行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排档并择优推荐,同时上交排名表和推荐表,推荐参评名额为辖区学校数量的30%,D档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进行整改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各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学生科,申报截止时间:11月20日。

2. 教育局复评

教育局成立评审小组,根据上交的材料,确定现场考察学校名单,并随机抽取名单之外的学校,分组到有关学校进行现场考察,采用听、看、查、谈、摄等形式进行,根据评比结果选择优秀学校召开现场会,时间:11月下旬。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将评出五星、四星、三星美丽校园若干个,颁发奖牌,并且根据实地查看的结果,对于校园环境整治工作中“十无”和“五重点”完成不到位,存在脏、乱、差的后3名学校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复评办法

2020、2021年度已评上“美丽校园”五星示范校的学校要持续保持美丽校园环境文化,并不断创新,每隔两年要接受教育局复评,复评需提供书面汇报材料、特色成果图片或影像资料各1份,对不认真履行或者复评不合格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要采取摘牌和通报批评,2020年度的五星示范校今年要接受复评。另附复评学校名单(见附件3)。

六、注意事项

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按时上交有关材料到教育局316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稿发:cnjyjxsk@163.com,联系人:洪艳,联系电话:566665。


附件:1.“美丽校园”量化评分表

          2.“美丽校园”’汇总表

          3.“美丽校园”示范校复评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9月3日


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