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县直属各类中小学,乡镇中小学: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1〕3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苍南县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苍教学函〔2022〕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苍南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学区、直属学校推荐的苍南县劳动教育示范校进行考察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对照苍南县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要求及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1),对申报单位(附件2)的基本条件进行考察。
二、考察时间
11月15日至11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与各校协商确定。
三、考察形式
以实地考察为主,边踏勘边听取介绍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
四、考察对象及成员
组别 | 对象 | 成员 |
第一组 | 直属学校2所 | 组长:黄哲纯 组员:苏忠海▲、陈治巧、梁晓 |
第二组 | 灵溪学区2所 桥墩学区1所 | 组长:罗进清 组员:黄友余▲、谢团团、陈尾维 |
第三组 | 宜山学区1所 钱库学区1所 | 组长:孙璐颖 组员:周合顺▲、王庆志、陈波 |
第四组 | 金乡学区2所 | 组长:黄允科 组员:颜一志▲、何贤庆、杨登文 |
第五组 | 矾山学区1所 马站学区1所 | 组长:洪艳 组员:廖全省▲、许益明、雷政春 |
说明:带▲为联络员;具体考察时间,由联络员联系各地确定。
五、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学校确定联系人,与考察组联络员具体对接相关事宜,同时通知被考察学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考察工作中,考察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现场不反馈结果。本次考察工作路费回单位报销。
附件:1.实地踏勘评分表
2.2022年县级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单位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