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苍南县劳动教育示范校实地考察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9-07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 字体:[ ]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中小学,乡镇中小学: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21〕30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苍南县劳动教育示范学校认定工作的通知》(苍教学函〔2022〕4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由苍南县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学区、直属学校推荐的苍南县劳动教育示范校进行考察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对照苍南县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要求及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1),对申报单位(附件2)的基本条件进行考察。

 

      二、考察时间

11月15日至11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与各校协商确定。

      三、考察形式

以实地考察为主,边踏勘边听取介绍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

      四、考察对象及成员

组别

对象

成员

第一组

直属学校2所

组长:黄哲纯

组员:苏忠海▲、陈治巧、梁晓

第二组

灵溪学区2所

桥墩学区1所

组长:罗进清

组员:黄友余▲、谢团团、陈尾维

第三组

宜山学区1所

钱库学区1所

组长:孙璐颖

组员:周合顺▲、王庆志、陈波

第四组

金乡学区2所

组长:黄允科

组员:颜一志▲、何贤庆、杨登文

第五组

矾山学区1所

马站学区1所

组长:洪艳

组员:廖全省▲、许益明、雷政春

说明:带▲为联络员;具体考察时间,由联络员联系各地确定。

      五、工作要求

请各申报学校确定联系人,与考察组联络员具体对接相关事宜,同时通知被考察学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考察工作中,考察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现场不反馈结果。本次考察工作路费回单位报销。

 

      附件:1.实地踏勘评分表

                2.2022年县级劳动教育示范校申报单位



 

苍南县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