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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对2021年12月31日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县司法局代拟起草了《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单并于2022年10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苍南县司法局秘书科。
联系人:夏丽芳
联系电话:0577-68881815,15157780597
电子邮箱:982085066@qq.com
联系地址:苍南县人民大道555号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12日
附件1: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征求意见反馈结果:
2022年9月27日至2022至10月12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温州市苍南县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关于公布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苍南县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