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关于苍南县2022年度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刘伦达等132户拟保障对象(含10户实物配租)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2年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间,据反映并调查核实,公示名单中林允塔在2022年7月29日低保资格已注销。现对2022年度第三批共122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2年度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