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水务东部制水厂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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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水务东部制水厂工程规划选址

论证报告公示

由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修改的《苍南水务东部制水厂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苍南水务东部制水厂工程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20808—2022年08月18日(共10天)

联系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64787272    68885660

公示内容如下:

1.修改背景

苍南县是一个资源型缺水地区,随着苍南县各城镇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乡用水量日益增大,城乡居民的生活和各行各业的生产对水量和水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苍南县优质供水水源以水库水为主,采用分散式供水模式,基本上每个乡镇都建有水厂,据统计江南垟片现有水厂9座,分别是金乡水厂、钱库水厂、宜山水厂、大渔水厂、望里水厂、珠山水厂、炎亭水厂、仙居水厂和新安水厂等。

由于各乡镇水厂规模小且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取水保证率低,造成供水水质水压不稳定,供水量不足,无法充分发挥水厂的规模效益。同时,各水厂的制水工艺也不尽相同,供水安全缺乏保障性。

为确保江南垟片居民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和水量,拟将在钱库镇新建一座制水厂,打破“一地一水”等传统供水方式的弊端,大力改善江南垟片供水状况,实现农村供水与城镇供水在管理、服务、水质、水价等方面同标准,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基础。

2.项目概况

2.1地块位置

地块位于苍南县钱库镇龙金大道与城东路(规划道路)交叉口的东南面,与中梁天樾铭筑高层住宅相毗邻,总用地面积为36726平方米(约55.09亩)。

2.2地块现状

该地块主要用地为水田用地,地势较为平坦,现种植着蔬菜等农作物。地块内无活动断裂、溶洞等其它不良地质作用,无暗浜、暗塘等地下埋藏物等。

2.3周边现状

该地块处在龙金大道与城东路交叉口的东南面,其西南面为18-36米宽的河道,西北面为中梁天樾铭筑高层住宅及钱库镇第一幼儿园.周边的道路有龙金大道和城东路等,其中城东路尚在规划中,龙金大道除是各乡镇的对外交通联系道路外,还是江南垟片供水管道的主管网敷设道路。

3.选址原则

3.1以水源规划为基础,合理确定水厂位置和规模,达到分散与集中相适宜,和节能的效果;

3.2水厂布局以满足各自区域供水要求为前提,考虑与其他区域管网连通的需要;

3.3新水厂的厂址,应靠近水源地和备用水源地,同时有利于向用户集中的区域供水,同时对原有供水管网影响最小;

3.4水厂布局应兼顾农村供水,推进城乡供水统筹,实现农村饮水安全;

3.5工程地质条件应良好;供电安全可靠;

3.6应充分利用地形,有较好的排涝和废水排除条件;

3.7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应便于设立防护地带;

3.8应方便施工、运行和维护;

4.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4.1《苍南县钱库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

在《苍南县钱库镇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本次拟选址地块处在钱库镇镇区内,涉及的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现该地块处于未开发状态,未编制过控制性详细规划。

核对最新的钱库镇城镇开发边界线,本次拟选址地块未进入该范围内。由于钱库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尚在编制中,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和乡村等非城镇建设用地可选址于城镇开发边界外,故将该地块作为制水厂项目是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

4.2《苍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

本次拟选址地块在最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一般农田用地。由于制水厂是政府为公共利益而建的水利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故该地块可作为公用设施用地。

4.3《苍南县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

江南垟片供水规划:现状江南垟片各乡镇由分散的小水厂就近供水,给水系统相互独立。鉴于现状管线供水能力不足、管材陈旧以及新增供水范围等问题,规划在远期逐步关闭平原区域小型水厂,由新建水厂统一集中供水,即在钱库增压泵房附近新建江南水厂(近期规模10万m3/d,远期规模20万m3/d)。同时将新建一套供水管线系统,使平原区域内两主要水源系统之间形成互补。将现状钱库增压站至乡镇小水厂的原水输水管置换为清水主干管,利用原有配水管线作为给水干管及支管。

在该专项规划中确定了在江南垟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中需要新建一座制水厂——江南水厂,但由于选址的水厂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需重新进行用地选址,故东部制水厂的建设是符合该专项规划要求。

4.4《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依据《苍南县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编制的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其建设内容包括2020年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珊溪引水马站延伸段工程、县城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和江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其中涉及本次拟选址地块的为江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中一内容。

江南垟片将钱库、宜山、金乡、望里四个乡镇的供水管道进行互联互通,并为即将新建的江南水厂建设供水主管道。近期由新建的江南水厂取代供水区现有9个水厂。新建江南水厂供水规模为15m³/d,满足片区供水需求。本工程建成后,可以改善江南片区的供水管网,形成各个乡镇管网互通,为新建江南水厂直通各个乡镇奠定基础。

故在《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也进一步明确提出了要在江南垟片新建制水厂等相关建设内容。

4.5《苍南水务东部制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将江南垟片的水厂水源逐步从分散取水向集中取水过渡,新建水厂厂址为钱库镇龙金大道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47573m2,其中代征道路面积7960m2,净用地面积39613m2,一期供水规模为12m³/d,水源取自吴家园水库、挺南水库和护法寺调节水库,近期保留钱库加压泵站,并在现状DN1600原水管上接出一根DN1200原水管供给东部水厂,远期在护法寺水库接出一根DN1200原水管供给东部水厂,作为东部水厂的供水主水源,为东部水厂运行提供原水保障。

在该可行性报告直接明确了水厂的拟选址位置、用地规模及供水规模等。

5.重大影响因素分析

5.1用地适宜性分析

本次拟选址地块是为东部制水厂项目,是为改善江南垟片供水状况而建的项目,其征用的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管理规定。本次拟选址地块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5.2其他重大影响因素分析

5.2.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随着苍南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需水量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满足城镇需水量要求,确保供水安全,苍南县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势在必行。

东部制水厂作为江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中需配建的基础设施,其建成后能进一步促使江南片区各乡镇供水管网的互联互通,大力提升供水区域的供水能力,提高各乡镇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的水质和水量保证率,为构建和谐社会带来积极社会效益。

同时本次拟选址地块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问题,整个工程运行较为经济。

5.2.2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影响分析

江南片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主管网是沿着龙金大道进行敷设,本次拟选址水厂用地与龙金大道相毗邻,可直接接入龙金大道上的主管网,节省了管道敷设的成本。对于该水厂的出入口位置规划建议设在城东路上,龙金大道上不设出入口。现地块周边有一小路(详见右图),为城东路规划道路位置,在场地进行建设施工时可由此进入,故总体而言,本次拟选址地块无论是施工时或建成后均不会对龙金大道上的交通产生消极影响。

5.2.3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的影响分析

本次拟选址地块处在钱库镇区的边缘,现周边已建多处住宅小区,如中梁天樾铭筑、钱龙华府及前吴安置点等,其供电、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较为完善,完全能支撑起新建制水厂的日常运行。

参照《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中表4.3.3关于用电量预测的指标方法,相对比总规中规划的商住用地,制水厂的用电量低于居住+商业用地的用电量负荷。故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拟选址地块的建设及使用不会对周边的市政设施造成影响。

6.用地规模合理性分析

6.1用地规模

本次拟选址地块作为江南垟片制水厂项目,参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 年修订试行)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表,其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用地编码为U11,用地代码为1301,总用地面积为36726平方米(约55.09亩)。

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中对水厂的有关规定,水厂用地规模应按给水规模确定,用地指标宜按下表7.0.6采用,水厂厂区周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6.2供水规模

关于东部制水厂的供水规模,在《苍南县给排水专项规划修编》(2019-2035)中要求近期供水规模为10万m3/d,远期供水规模为20万m3/d,在《苍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要求供水规模为15万m3/d,在《苍南水务东部制水厂(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划了一期供水规模为12m³/d,远期要在其周边新增用地,供水规模达到20万m³/d

本次拟选址地块的用地规模只能容纳近期制水厂供水规模,规划供水规模为12m³/d。对于12m³/d供水规模的水厂,其用地规模在《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及《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中要求也不同(具体参照表7.0.6及表7-1)。在建设标准中,12万m3/d的给水规模,其深度处理工艺(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所需用地面积在3.84-4.8公顷之间,而在国家规范中,12万m3/d的给水规模,深度处理工艺(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所需用地面积在5.4-7.2公顷之间。对于水厂的用地规模,若在用地允许的条件下,可选择国家标准,若用地比较紧缺,可从提高土地利用率出发,选择建设标准。

本次拟选址地块为近期制水厂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6726平方米(约55.09亩),其用地规模接近《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中的下线建设标准。由于用地指标有限,为达到12m³/d的供水规模,只能对水厂的部分构筑物进行叠加以减少用地的占用。

6.3东部制水厂总体设计

主要布置原则:按照功能及主导风向因素,分区布置,用绿化带与道路进行分隔;厂区主要分为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和配套设施区,生产区包括给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内部构筑物以节约用地为布置原则,同时兼顾各种管渠施工及维修,避免管线迂回。

 总平面布置:办公生活区布置在生产区的北侧,紧邻龙金大道,区内布置一幢9层的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

生产区布置在制水厂南侧,紧邻河道,区内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180平方米。

该地块的主要出入口设置在城东路上,在减少对龙金大道主干道上的交通影响的同时,对钱库镇第一幼儿园的影响也较小。

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分别如下:容积率0.26,建筑密度15.73%,绿地率24%,建筑限高40米,机动车停车位59个(包括地上和地下),停车位配置标准按《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温市规[2017]83号)文件执行。

7.论证结论和建议

7.1论证结论

7.1.1本次拟选址地块为东部制水厂项目,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用地编码为U11,用地代码为1301,总用地面积为36726平方米(约55.09亩)。

7.1.2经分析,本次拟选址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

7.1.3建成后东部制水厂供水规模为12万m3/d,能满足江南片区供水需求。

7.2地块控制指标

根据苍南水务东部供水有限公司实际用房需求,同时给予地块一定的弹性空间,确定水厂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为40米,停车位配置标准按《浙江省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文件执行。

7.3注意事项

7.3.1本次拟选址地块为东部制水厂近期用地,用地面积仅为36726平方米(约55.09亩),虽无法满足《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的用地建设要求,但已预留相邻用地作为远期供水备用地。对于预留的备用地,需确保其不被用于其他城镇建设,明确其用地规模及范围。

7.3.2对于总平面中综合用房的布置,建议衔接好与周边已建住宅建筑的视觉界面效果。此外,还需注意地块主要出入口与周边相邻地块的出入口关系。

7.3.3鉴于周边为住宅及幼儿园用地,建议增加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8、附图

8.1区位示意图

8.2用地现状

8.3用地规划图

8.4拟建总平面布置图

01区位示意图.jpg

02用地现状图.jpg

03用地规划图.jpg

04拟建总平面布置图.jpg